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指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对生效的仲裁裁决不执行的行为,裁定不予执行的,原被执行人可申请执行回转或者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六项规定情形且执行程序尚未终结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关事实或案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本条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前,被执行人已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且已被受理的,自人民法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第二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事由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被驳回后,又以相同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审查期间,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并被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者决定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并终结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或者申请执行人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被执行人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但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除外。
二、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书如何救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裁定书不服的,救济的措施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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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包括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
一、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的区别(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国际仲裁杂志》主编J·沃纳(JaequeWerner)曾说:无论是国内仲裁还是国际仲裁,没有国内法院的干预是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这种干预包括2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指在仲裁中法院所给予的支持和协助,二是指法院对仲裁程序的监督及其对裁决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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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仲裁案件适用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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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立案有什么材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申请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裁决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
[摘要]本文认为,为实现仲裁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人民法院对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取消区分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双轨制监督,对两类裁决的监督标准应统一限定在程序事项上;进一步完善裁决的不予执行程序和撤销程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