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可以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是被告与医院发生的法律关系,医院可以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医疗纠纷的性质
医疗纠纷是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可以包含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或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矛盾纠葛。从概念定义上讲,纠纷与医疗事故、差错有关系,但是又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和差错。单纯的医疗纠纷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确实存在有医疗问题,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过失,包括服务态度、责任心、技术问题或者已经构成了事故差错;
二是可能没有医疗问题,既不是差错,也不是事故,纯属于患者家属期望值过高而未达到所期望的目标;
三是出现了某些治疗目的以外的并发症或意外;
四是有其他医疗之外的问题,如人际关系等;
五是双方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和分歧;
六是经济因素,患者想借机转嫁医院或者希望通过纠纷而减免医疗费用;
七是其他权益问题,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处分权等。
目前,主要见于上述几种情况,某些医疗事故在过去往往按有关规定即可进行处理,如批评教育当事者,通过双方相互沟通就可以解决。但现在不同了,尽管已经有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理应按《条例》处理,但是目前一旦发生事故,即使经过医疗事故委员会鉴定,弄清了事件的性质和前因后果,甚至经法院裁决,仍然不能解决,仍然会纠缠不休,或四处申诉,或借助媒体扩大事端。这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以往医疗事故处理的范围,并非纯医疗问题。
因此,虽然医疗纠纷并非都是医疗事故,但是医疗事故或差错可以成为纠纷的原因。据文献报道,在美国医疗纠纷案件中,最多的是服务态度问题。我国最多见的有收费问题,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问题,对服务态度不满意的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另一组报道认为,医疗纠纷事件中大部分属于医疗事故,还有些属于较严重的差错,其余属于服务态度和收费问题,或对医疗过程及结果不理解,认识不一致。有时服务态度是起因或诱因,但是,提出纠纷者不以服务态度为依据,而是以其他理由提出。总之,医疗纠纷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现象,其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医疗纠纷涉及两方面的当事人,其主体是医务人员及患者,但是发生医疗纠纷,是以医疗机构为被告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案情]原告的父亲因病于2008年1月21日下午2时50分入被告医院,经相关辅助检查,入院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末梢神经炎。经抗炎、对症支持治疗,效果不佳,且胸闷,呼吸困难加重。23日下午5时30分转入ICU病房治疗,当晚10时50...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典型的因特殊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另一方是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双方系基于对医疗行为认知的不同而引发纠纷。由于医疗行业专业性较强,大多数律师和法官并不具备这类知识的储备,因...
提问: 你好,请问医疗合同纠纷的审理问题? 重庆律师解答: 生病就医是最常见的事情。医患纠纷在法律上讲也就是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随着公众的法律意识的增加,此类纠纷也随之增长。以东城区为例,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东城法院共计受理各类医疗服务合...
今天从美容整形纠纷的性质、相关责任以及宣传中的侵权问题等方面为你讲述相关裁判规则1.医疗机构进行的美容整形损害纠纷应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曹康平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家信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例要旨...
案件概述原告罗某某,因左髋部疼痛4年加重8月,于2009年10月25日入被告医院住院治疗。体检:脊柱向右侧弯畸形,左上肢肌力Ⅱ级,右下肢呈屈曲、内收、外旋畸形,左髋活动受限,4字征(+),行X片示:左股骨头坏死。既往有小儿麻痹症史,诊断为:...
提问: 你好,请问医疗纠纷进入诉讼后注意的问题? 云南律师解答: 医疗合同纠纷的审理问题 生病就医是最常见的事情。医患纠纷在法律上讲也就是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随着公众的法律意识的增加,此类纠纷也随之增长。以东城区为例,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
医疗官司的特点是医患情绪对立很大,8年来海淀法院审理的医疗案件有58%双方拒绝调解,法院调解生效的只占到14%。有一起案件,患方的一个人在法庭上冲过去把对方医院的院长打伤。 一名大四的女学生肚子疼,自己一个人到医院看病,进去就没有出来。...
一、肇事方与存在医疗过错的医院构成共同侵权,受害人可以要求双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二、受害人仅起诉肇事方时,肇事方可以申请追加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作为共同被告 司法实践中,受害人考虑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周期长、鉴定程序复杂,或因为没有想到医院存...
原告张*卫。 被告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03年12月26日凌晨,原告张*卫(已孕26周加5天)发生胎膜早破,于3点20分被救护车送至被告医院急诊。4点10分左右,被告医师对张*卫进行查体,诊断为晚期难免流产、胎膜早破,被告医师将病情向...
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无权为当事人创设行为规范,因此,认定医患双方在尸检问题上的义务,离不开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解读,在没有直接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从法条的表述来分析立法者的原意。而尸检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有着重要作用,如果医疗机构违反尸检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