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有什么特征,法律对联合体投标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联合体投标具有以下的特征:(1)联合体的主体包括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是为了进行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而组织起来的一个临时性的非法人组织;(3)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就中标项目,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
1.联合体投标的含义和特征。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一个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
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为了确保联合体投标的质量,防止利用联合体的方式规避法律,使不具备投标资格者投标甚至中标,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及与招标人的关系。首先,在联合体内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在招标项目中权利、义务关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其次,联合体中标后,应当由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出现问题时,联合体各方相互推诿责任,从而损害招标人的权益,不利于中标项目的完成。
4.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联合共同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联合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投标人之间的联合投标应当是出于自愿。实践中,有些地方公共工程项目,招标人是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他们往往基于地方保护主义或者部门保护主义,强制当地实力不够的单个的投标人共同联合投标,以阻止外地的企业中标,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1.联合体投标的法律依据 现实的需要促使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的产生。我国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
法律咨询:中标通知书具有什么性质 律师回答: 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因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产生承诺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
法律咨询: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要经过哪些步骤? 律聊网律师回答: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
2013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
法律咨询: 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律聊网律师回答: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
串通投标罪有哪些行政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串通投标的行政处罚包括中标无效,按中标金额处一定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一些,但一般不说11种,我尽量列出来吧: 1、混淆行为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标书制作需要掌握哪些要点: 商务文件。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保函、投标人的授权书及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等,如有分包商,还应出...
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咨询服务机构。所谓中国特色是这种服务机构仅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中采购管理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国际社会通行的项目管理全过程;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由工程咨询公司负责,从项目可研、设计、勘察、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