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相撞货物怎么办
船舶相撞造成船上货物损失的,由船舶碰撞责任人承担赔偿的两种,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
二、船舶碰撞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利益损失吗
通常上,船舶发生碰撞了,那么赔偿范围就包括船舶价值本身的损失,不过不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损失。
另外,船员工资及其他合理费用也是需要赔的。
最后就是船舶部分损害的赔偿,主要包括合理的船舶临时修理费、永久修理费及辅助费用、维持费用等。
实际上,船舶发生碰撞后,只要是伴随碰撞发生并且是可以合理预见的或必然产生的后果,就可以被合理的视为碰撞产生的直接损失。
所以,这里可以要求利益损失,就是首先得认定这个损失是否可以被合理预见或是会必然产生相应后果。
当然,在确定需要赔偿的范围之后,船舶碰撞的责任分配也需要确定,这也是赔偿之前要做的前提,具体如下安排:
1、没有过失的船舶碰撞
无过错的船舶碰撞,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简单来说,就是不存在人为的因素,完全是因为客观原因或不明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
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为相互不负赔偿责任,损失就由各方自己承担。
2、都有过失的船舶碰撞
这种共有过失的碰撞事故,双方都是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要确定各方过失的责任,按过失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单方过失的船舶碰撞
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在航船碰撞锚泊或停在泊位上的船舶,或系泊浮筒的船舶以及浪损等。
单方过失引起的船舶碰撞,需要由过失方承担损害赔偿,如果波及第三方,过失方还需要承担第三方的损害赔偿。
一、保险公司船舶险触碰责任赔偿范围船舶购买了海上保险合同的,发生船舶碰撞事故后,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
在实践中,要发生船舶相撞的,责任安排和损害赔偿是按下面的规定来: 1、船舶发生碰撞,当事船舶的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对于相碰的船舶和船上人员必须尽力施救。 另外,碰撞船舶的船长也要尽可能将其船舶名称、船籍港、出发港和...
1.船舶损失金额 我国《海商法》第198条第1项规定:船舶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是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
共同海损以及其特点 根据上述共同海损的定义和范围,与其他不同性质的损失比,共同海报具有以下 (一)危险是危及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方很多,主要有船舶、货物印运费三方,但由于运费通常是依附于船舶或货物的,因此发生共同海...
共同海损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即船舶和货物的物质损失和共同海损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后果。属于共同海损间接后果的船货损失,包括船舶滞期损失、货物市场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都不得作为共同海损。 一、共同海损牺牲 1、抛弃 在帆船航海...
油船发生碰撞,汕头海事局花了340多万元紧急施救,却只从货主处得到120多万元赔偿,这赔本救助让汕头海事局苦不堪言,遂诉诸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要求小油轮强制购买保险刻不容缓。 引发纠纷的明辉8号油轮为**黄石市鄂东海远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主要有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类: (1)国际海上运输合同或协议,是指承运人和托运人就在一定时间内运输的货物总吨位,使用的船舶、运价、装运条件、起运港和目的港等达成的协议或订立的货运总合同。为了...
共同海损的计算 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0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 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