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李某和王某同住一条街上并各自开了个鲜花店,销售各种鲜花。今年2月13日,李某得知一鲜花批发部刚从广州进一批鲜花赶在情人节销售。李某为了达到独家经营的目的,便找到批发部负责人表示14日9时前将3万元的鲜花取走。直到14日下午李某也未出现。迫于时间紧迫,该批发部仅以每枝0.2元的价格抛售,损失达4200元。该批发部要求李某赔偿这笔损失。李某认为,与批发部购花不错,但未去拿花,买卖不成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买卖合同未成立,但李某为阻止王某进货假意与批发部谈判,致使原告造成损失,李某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4200元。
点评:缔约过失责任也称前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保护、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如果违反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去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案中原被告虽未订立书面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李某行为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但这种赔偿应当以受损害的对方损失为限。
报价后又没合作要不要赔偿缔约损失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一、缔约过失与违约有什么区别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者过失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两者从表面上看很相似,却存在实质性的差别,究竟案件...
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信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
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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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货车侧翻,污染水源去年3月底,省外某物流公司司机王某为了抄近路,违反相关规定,驾驶运载变压器油的大型货车进入同安汀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途中,货车发生了侧翻,变压器油泄露,并经路边水沟流入附近鱼塘,造成鱼类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
展开全部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哪些情形(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假借订立合同,而损害相对人利益的行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此也作了规定,其第2。15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以恶意进行谈...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是怎样的(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内涵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或其缔约磋商辅助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或固有利益的损失时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或缔约过程中的附随义务,是指自...
合同有效一定免除缔约过失责任吗目前,对于在合同有效成立的情况下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我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既适用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的情况,也适用于合同有效成立的场合。本案房屋发生过火灾的事实因涉及原告切身利益,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