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规定有哪些

2023-06-06 01:52发布

会计师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规定有哪些

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一、为了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特殊普通合伙是适应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要求的一种组织形式。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尽快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

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其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因非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可连续计算,执业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前事务所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事务所承担。转制后事务所不得再转回有限责任组织形式。

四、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其合伙人应当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且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

具有国家认可的经济鉴证类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可以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其数量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且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累计不得超过20%。

五、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转制申请书;

(二)合伙人、股东会议决议;

(三)合伙人情况汇总表;

(四)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或者其他经济鉴证类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新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决策、事务执行、合伙人入伙、退伙以及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方式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六、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参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对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申请予以审查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

七、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中涉及股东、合伙人变更的,应当在申请转制的同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省级财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向财政部备案。

八、转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财政部门的转制批复文件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具体程序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九、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业务、人事、财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一体化管理水平。

十、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后续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管理方法,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部。

十一、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相关知识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优势是什么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2:10

    1、责任形态的二元性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存在两种承担不同责任的合伙人,执业合伙人对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这一点上,十分类似于有限责任...

    新合伙企业法与旧合伙企业法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9-01 17:37

    在合伙人的法律责任上,新合伙企业法和旧合伙企业法的主要区别: 一、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中...

    有限合伙对私募股权的优势有哪些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9-02 00:28

    一、啥是有限合伙对私募股权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是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与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这种组织形式由具有良好投资意识的专业管理机构或个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

    认识合伙企业法和 解读合伙人责任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7 05:35

    解读新合伙企业法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拓展了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我国的合伙企业法是一个特点鲜明的法律,它不是包罗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统一合伙法,而是在民法通则规定合伙的基础上专以规定商事合伙为其任务的商事法律。它规定的合伙不是仅有简单的合...

    合伙企业的类型以及与其它形式的比较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9:00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在2006年(丙戌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特别新增了有限责任合伙,这是根据现实需要作出的法条更新。 所谓有限责任合伙,在合伙企...

    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词解释)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22:17

    普通合伙由2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区别如下 1、合伙企业名称不同 《...

    合伙企业法有哪些规定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6:38

    相比之下,有限合伙制中,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使其不再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后顾之忧,从而愿意投资有限合伙企也而对于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普通合伙人,必须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规定,更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责任心。避免双重赋税。众所...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哪些(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3-17 03:02

    上海律师事务所前十名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申浩律师...

    上海静安区律师事务所哪些比较好(上海比较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3-12 15:29

    上海律师事务所前十名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申浩律师...

    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30 18:02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