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的行使要满足什么条件
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2、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票据抗辩可从抗辩行为和抗辩权两方面来考查。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法赋予票据抗辩人对抗持票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权利;抗辩行为是票据抗辩人实现票据抗辩权的行为和过程。抗辩行为可以表现在诉讼外(民事法律行为或非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表现在诉讼中(民事...
票据抗辩权限制要求有什么票据抗辩权限制条件: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
物的抗辩是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发生的事由而为的抗辩。这种抗辩由于是来自于票据本身,所以不论持票人为谁,也不论债务人是谁,都能成立。这种抗辩又称为绝对抗辩。主要包括两类:1.任何被请求人均可对持票人主张的抗辩。这种抗辩系基于票据本身的某些缺陷而...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
一、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 票据抗辩权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权利: 第一、关于票据权利未产生或者无效的抗辩权,票据债务人根据中国《票据法》第8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的规定所提出的抗辩即属于此类抗辩...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
汇票背书的法律效力 一、委任取款背书的法律效力 委任取款背书不产生转让票据权利的效力,给予被背书人的是代理权。如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如背书载有价值在托收中、为托收用、委托代理或任何其他词语,以表明单纯委托的声...
票据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乃至动产质押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于票据质押不仅受到担保法、合同法等普通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且还应受到票据法律制度的约束。出质人于质权人通过订立质押合同,出质人将欲出质的票据经设质背书并交付质权人后,票据质押行为才算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