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险利益的含义十分广泛,而且还存在近因原则,因此很难给保险利益下一个严格的定义。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并没有给出有关保险利益的定义,只是规定每一个与海上运务(marineadventure)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保险利益,特别是那些与海上运务或在海上运务中处于风险下的任何保险财产有法定的或正当的(衡平法)利害关系的人;这种利害关系使他因保险财产的安全或及时抵达而获益,也因其灭失、损坏或被扣留而受害或由此产生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源于1806年Lucenav.Craufurd一案中法官所做的评述:
一个人与一事物有利害关系,他就会因该事物情况的变化而获益或受损;而且其安全状态和良好状况应持续对这个人构成重大影响。这种利害关系即不要求他对这一财产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也不表明这一财产是被没收的财产,但却意味着与保险标的有某种关系或牵连。这种关系或牵连在投保的风险发生时会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害、伤害或不利。与处于某种风险或危险中的事物有关系的人,如有确实存在的好处或利益,就这些风险或危险而言,可以说他与该事物的安全有利害关系。与保管一件东西有利害关系就是说这个人因这件东西的存在而获益,也因其受损而处于不利地位。财产和与其之间的利害关系有很大的区别,对于前者而言可以用价值去衡量,但对于后者就要全面考虑由此产生的利益、好处及依赖于这种利害关系而存在的各个方面。
大多数讨论保险利益这一概念的判例都是比较古老的判例。有关这一问题的新判例是SharpandRoarerInvestmentsLtd.v.SphereDrakeInsurancePlc.(TheMoonacre)一案。正如本节及以后所做的讨论那样,那些讨论这一问题的判例中所关心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是否有足够近的关系使之可以公正地说,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害或灭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得到赔偿。如果没有这种足够近的关系,那么该保险合同就是赌博合同。
然而,人们从没说应当存在一种保险合同,这种合同不是赌博合同,但在没有保险利益时应当有效。因此,只要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足够的利害关系可以使保险合同成为非赌博合同,那么,就应当推定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执行这一合同。在1995年的TheCapricorn一案中,法官说“该保单…………并没有赌博或类似的标志。如果保险人以深思熟虑的条款承保了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的风险,那么法庭在接受保险人称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的抗辩时要特别慎重”。
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
索赔与理赔是保险事故发生时一个问题两个角度的保险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用语。索赔是被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当保险标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或对此损失负有责任时,被保险人有权向海上保险人要求赔偿或追偿。但被保险人...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前款所称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 《海...
共同海损以及其特点 根据上述共同海损的定义和范围,与其他不同性质的损失比,共同海报具有以下 (一)危险是危及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方很多,主要有船舶、货物印运费三方,但由于运费通常是依附于船舶或货物的,因此发生共同海...
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所负的责任,即所承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或保险金给付责任。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海上保险合同的分类? 律师解答: 海上保险合同可以按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类: 1、按承保方式分,,可分为...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
[关键词]解除事由;告知义务;法定解除权 同其他合同当事人一样,海上保险人也同样依法享有在一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尽管实践中,由于海上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海上保险人更多寄希望于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很少主动行使解除权,但是,解除权仍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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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的构成须符合下列要件:提出者希望对方承诺,而非仅提出属于询价性质的要保;所声称的要约必须是完整的,即已明确地表明双方打算签订的合同;所声称的要约必须已发出给对方,而不只是告诉了本方的代理人或第三人;所声称的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