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我准备和老公离婚,但是他说是在外面欠了钱,离婚的话债务要一人一半。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借的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二】
我将一笔钱借给朋友用于资金周转,借条上只有他一个人签字,约定三个月还,现在已经到期了,他还是不还钱,我朋友没有钱,我可以起诉他老婆要钱吗,借条上没有他老婆的签字。
以上两个问题是当事人经常咨询的,现可以依据最高院的答复作出明确解答。
【问题答复】
问题一答复:如果你们的离婚案件不涉及其他债权人,你老公需要举证证明他所借的钱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他不能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你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问题二答复:你可以起诉借款人及借款人的配偶要求偿还债务,除非你朋友的老婆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要承担偿还责任。
【最高院最新答复】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
(201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相关法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一、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
作为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你朋友应当对他的欠债承担偿还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他借钱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起诉他配偶。货款能起诉夫妻二人吗一方不承认呢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
导读:1月19日,在夫妻债务纠纷新司解施行的第一天,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适用新司解的第一案:法院依法认定林某对其前妻周某超出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不承担责任。新司解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很多人都会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对外负债,不能单纯推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哪些属于夫...
裁判规则 1、举债人配偶不能证明举债人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涉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孙某诉刘某、李某及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例要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举债,对于涉案债务是否...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例外情况除外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通常情况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除非有特别约定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
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
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是,你这个不用担心,既然已经离婚了并且财产问题也分割完毕了,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关联,他负责的部分债务由他负责,你完全可以不用理会,就算他一分钱不还也和您没有半点关系。当然男方纠缠又是另一个问题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认...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消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