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应当作为废标处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是以保障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为目的的,应当属于强制性规范,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招标人也不能通过招标文件予以排除。根据我们的总结,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主要包括: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
2、投标文件(投标书)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其招标文件往往会具体规定特殊的废标情形,不可能罗列清楚。但发改委等九部委要求2008年5月1日开始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对于废标情形的约定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其将评标分为初步评标...
一、签订合同后能否废标 迄今为止,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废标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进行定义。我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关于废标的表述,但其内涵并不一致。但若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废标的情形,那么签订合同后是可以废标的。 二...
关于近期工程招标中部分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废标情况整理,供各投标单位借鉴参考。具体内容如下:一、因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签章的,作废标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1.**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处未盖单位章及法...
我国《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废标的法定情形,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通过例举立法的形式罗列了四种法定废标情形,即: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
投标保证金是为保证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抵押性质的资金,其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力,保证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在一些情况下也可避免和减少由于投标人的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由雨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四种废标情形(1.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报价均...
一、招投标废标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如果招标单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作出废标决定后,当事人对废标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
一、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能否接收? 关于拒绝投标文件,七部委令的相关规定一共有两条。 一是第三十七条…………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该条款中,明确了可以拒绝投标文件,但没有明确拒绝投标...
回答: 废标势必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增加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成本,增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成本,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这是采购各方当事人所不愿看到的,但是当废则废,丝毫含糊不得。 更重要的是应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事前和事中...
商务标就是经济标,说白一点,就是你要投标,想报的价格,其中有每一项的报价分析或说明。这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关系到你中标之后是赢利还是亏本!商务标说白了就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钱的部分!主要是工程预算书! 一、设计标 我国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水平,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