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保证人的义务,也就与被保证人的义务完全一致,这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义务的同一性。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保证人仅因以下情形可免除责任:
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即不存在,如被保证人为付款人而未承兑;
②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欠缺记载事项而无效;
③保证行为形式不完备,如保证人未签章。
承兑汇票保证人的代位权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抗辩权
汇票保证人作为票据义务人,同其他票据义务人一样,也享有相应的抗辩权;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直接援用被保证人的抗辩权。
一、票据保证人的对物抗辩权,即因票据自身原因发生的抗辩权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票据保证得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在汇票记载事项上的欠缺而无效,这是票据保证人的一项最重要的对物抗辩权。此外,因票据记载不完备而发生的各种对物抗辩权,在其他票据债务人得以主张时,票据保证人亦均得以主张。例如,在票据上记载票据金额已经付讫,或者票据金额记载不一致时,票据保证人可以主张票据自身无效,从而拒绝履行票据保证债务。
二、票据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
就票据保证债务来说,既然是独立于被保证债务的一种独立的债务,那么,就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的消灭时效。但在票据法的时效规定中,仅有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并无对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笔者认为,从票据保证债务自身来看,具有与被保证债务同一的性质,因此可以认为,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出票人、承兑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而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背书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
综上所述,承兑汇票保证人的义务与被保证人的义务是一致的,承兑汇票保证人有代位权,同时和其他票据义务人一样享有相应的抗辩权。不知道有没有解答你的疑问?如果还有其他方面内容的问题,可以到律聊网找律师进行专业咨询。
一、票据行为有哪几种 (一)保付。 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诺负绝对付款责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付是支票付款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支票一旦经付款人保付,在支票上注明照付或保付字样,并经签名后,付款人便负绝对付款责任,不论发票人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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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
1、享有追索权的人必须是合法的持票人。 合法的持票人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合法的转让方式取得汇票的最后持票人,二是债务人在履行了票据义务后取得票据,从而享有与持票人同等的权利。前一种持票人行使的追索权称为初次追索权,而后一种持票人因其向初...
一、法人变更是否影响汇票承兑法人变更不影响汇票承兑,银行预留印鉴章中的私章没有规定一定是法人章,可以是经授权的别的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条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间及在提示承兑期间未提示承兑的效力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
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提示、签见、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付款、拒绝承兑和拒付、追索。(1)出票(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二.票据的特性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