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
①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②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③订立遗嘱的原因;
④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⑤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⑥遗嘱受理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⑦对财产及其事务的处理意见;
⑧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遗嘱公证该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遗嘱当事人年轻化的趋势,这给我们公证机关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承法》对于遗嘱公证的规定很少,缺乏操作性,司法部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对办理遗嘱公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其中的某些规定值得商榷。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笔者认为,这一点是不合理的。
1、遗嘱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设立时审查其内容是没有必要的。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而不是在设立时就生效的,从设立到生效之间的时间跨度大(年轻人立遗嘱之间的跨度更大),这期间的客观情况往往会发生很大变化:设立遗嘱时可能是合法的内容,而到遗嘱生效时有可能变得不合法。
遗嘱设立时是遗嘱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生效时可能已不属于其所有了,遗嘱的这一特点决定了要保证公证遗嘱内容的完全有效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是没有必要的,遗嘱内容应当是办理继承公证时审查的对象。
2、审查遗嘱内容有悖于公证特别是遗嘱公证保密性的原则。公证保密性的原则在遗嘱公证中显得尤为突出(《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而审查遗嘱的内容则很可能会使当事人立遗嘱的事实宣扬出去。
3、审查遗嘱内容会延误遗嘱公证的出证期限。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也影响公证机构的形象。
4、国外的立法例及我国最新的民法典草案都不要求公证遗嘱审查遗嘱的内容。
德国民法典第2232条规定:“遗嘱以公证人笔录,并由被继承人以言词向公证人表示其终意,或向公证人提交载有包含其终意表示的方式作成……”采取了形式审查的制度,法国民法典中“有关遗嘱形式的一般规则(967-980条)”中的公证遗嘱也不要求审查其内容。
遗嘱公证的实质是为了证明遗嘱行为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而不是具体内容的真实、合法性。公证人员审查的是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是受欺诈、受诱骗、受胁迫的,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按规定签字或按手印,而不是由他人代签,立遗嘱的时间明确,以区别遗嘱先后的效力。
遗嘱是人死后唯一的意愿证明,笔者认为,办理遗嘱公证无需审查遗嘱的内容。
田地不能写在遗嘱里 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
所有的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能因为女儿出嫁而剥夺其继承权。 你们与老人一起生活多年的话,若进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的多分。 你父亲建在,所以你和母亲在这里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父亲和兄弟姐妹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遗嘱继承,再次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
直接过户比较好,如果现在要过户最好办赠予过户会比买卖过户交的税少一点。可以现在先写一个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就好了。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你姥爷又没有明确说明此房产是送给母亲个人的,那么这房子是父母共有的。可以直接去过户,因为现在房子还不是哥哥的...
1、如果将来我父亲过世了,这个女人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这是她的美梦,实现不了的! (1)她俩是合法夫妻,也只能是:在他们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中,如果他们没有书面的(必须是书面的)约定财产归谁所有的特殊约定,结婚后你爸和她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
1、如果将来我父亲过世了,这个女人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这是她的美梦,实现不了的! (1)她俩是合法夫妻,也只能是:在他们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中,如果他们没有书面的(必须是书面的)约定财产归谁所有的特殊约定,结婚后你爸和她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
1、如果将来我父亲过世了,这个女人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这是她的美梦,实现不了的! (1)她俩是合法夫妻,也只能是:在他们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中,如果他们没有书面的(必须是书面的)约定财产归谁所有的特殊约定,结婚后你爸和她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财产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需...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