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第五条 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
法院判缓刑,去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报道,不接收,说是法院没有在开庭前委托他们调查,他们要把函退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法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法律文书犹如尚方宝剑,社区矫正办公室应该尊重法律文书。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游刑初字第162号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钟某,曾用名钟某某,男,生于1980年8月13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汉族,大专文化,系游仙区玉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4年12月3日被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取保候审。辩护人杨仲光,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王诗懿,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以绵游检诉刑诉[2015]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钟某犯玩忽职守罪,于2015年8月4日向本院......
其次,在法院认为可能适用缓刑的前提下,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判决缓刑前,法院应当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对拟判缓刑人员调查评估。再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
你好,根据我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
缓刑社区调查流程 缓刑社区调查流程是什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死刑和缓刑有什么区别?经过调查后给出的指导,原来如此,父母一定要注意咯!据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调查,在本省计划生育单位中接收的再次生育子女应当增加父母死亡后再次生育子女...
可以。 根据2012年3月1日施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五条之规定 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
主要是让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查被告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如果判处缓刑是否会有社会危害性。这说明法院可能会判处被调查人缓刑。
1.国家对村改居有什么规定 村改居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实问题。随着城市化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城中村,面临着转轨变型问题。对村委会如何转为居委会,需要什么条件,经过什么程序,《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虽然没有作出明确...
这里提到的评估应该是法院在做出判决前,看当事人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类似这种评估,司法行政机关会将评估结果通告法院,而不是当事人本人。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
缓刑考验期间是可以外出工作的,但是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而言有关缓刑考验期间工作生活问题的规定主要为(1)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应当在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 (2)缓刑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县级行政区...
单位可以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招用企业可享有相应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社区矫正机构...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