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以下简称“《执行和解规定》”)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的和解协议。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达成以物抵债和解协议的情形屡见不鲜,但以物抵债和解协议有可能存在恶意串通而逃避债务的情形,可能侵害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相关法规对当事人私下达......
作者 | 李舒,唐青林来源|法客帝国【最高人民法院判例】执行程序中法院对当事人以物抵债合意出具的裁定书损害到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撤销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行为是否触犯第三人权益,而不宜直接出具执行裁定予以确认,以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绍:一、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公司)与烟台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信公司)通过虚假诉讼取得《民事调解书》,双方据此签订《以物顶债协议书》,约定中银公司......
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行为是否触犯第三人权益,而不宜直接出具执行裁定予以确认,以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绍:一、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公司)与烟台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信公司)通过虚假诉讼取得《民事调解书》,双方据此签订《以物顶债协议书》,约定中银公司以涉案房产抵偿其对银信公司所负债务,但抵债房产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二、又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原中行济南分行,下称中行山东分行)......
现时没有专门针对车辆的拍卖过程规定,但对拍卖有相关的规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
现时没有专门针对车辆的拍卖过程规定,但对拍卖有相关的规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
现时没有专门针对车辆的拍卖过程规定,但对拍卖有相关的规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
现时没有专门针对车辆的拍卖过程规定,但对拍卖有相关的规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
现时没有专门针对车辆的拍卖过程规定,但对拍卖有相关的规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
本文由微信公号齐鲁家事(ID:gh_2043ebcd3d04)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裁判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明确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
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将房产抵债,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可以不经过拍卖,直接裁定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
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将房产抵债,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可以不经过拍卖,直接裁定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