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
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 1、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公益诉讼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并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写明出庭......
展开全部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以前的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能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只有实体法上的权利人才能成为程序法中的原告。但是随着生产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出现了一些民事违法行为,因其自身特点难以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导致公共利益受损而难以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因此,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有......
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损害的是社会公共 利益,而没有直接损害原告的利益,因而与起诉人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所谓没有直接损害一语,在这里要作狭义的解释,只是指没有直接损害。当 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最终是要损害个人的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
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损害的是社会公共 利益,而没有直接损害原告的利益,因而与起诉人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所谓没有直接损害一语,在这里要作狭义的解释,只是指没有直接损害。当 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最终是要损害个人的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
可以,公益与私益,二者并行不悖。公益诉讼代表人不得代替直接受害人行使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权;直接受害人提起的具有公益因素的环境私益诉讼属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范畴,同时,出于维护真正重要的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公益诉讼代表人在获得直接受害人起诉通知或法...
民事公益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 1、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即: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北京7月2日电(记者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对外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改革试点方案》)。依据该方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免缴诉讼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中,被告没有反诉权。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
可以,公益与私益,二者并行不悖。公益诉讼代表人不得代替直接受害人行使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权;直接受害人提起的具有公益因素的环境私益诉讼属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范畴,同时,出于维护真正重要的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公益诉讼代表人在获得直接受害人起诉通知或法...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法院依法受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理解释: 1、环保局是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相应的...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法院依法受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理解释: 1、环保局是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相应的...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法院依法受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理解释: 1、环保局是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