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不作为如何举报?
可以向县区或市等上级部门举报。
一、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案情
行政机关有义务对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进行答复。但“答复”并不等于“必须公开”,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2010年12月,甲市某区政府收到李某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请求区政府向其公开“区政府2003年征收某村土地的征收批准文件及报批材料、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区政府未在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内对该事项予以答复,李某以区政府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区政府认为,该事项不应予公开。
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后认为,区政府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信息公开的答复职责,故责令区政府限期履行答复职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评析
1、行政不作为的认定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区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
按照作为的方式,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积极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行政行为;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消极不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行政行为。构成不作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在被申请人的职权范围内;二是对申请人的请求不予答复或拒绝履行职权。行政机关不作为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拒绝履行,即明确答复不履行;部分履行,即没有完全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不作为这一类行政复议案件时,首先要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定职责。本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案中,区政府有义务对李某进行答复。“答复”并不等于“必须公开”,这种“答复”行为应该属于区政府的职责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本案中,区政府即属于不作为三种情况中“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这一种。因此,应认定区政府构成行政不作为。
2、信息公开的主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案中,李某要求公开的区政府2003年以储备用地为名征收某村土地的征收批准文件及报批材料、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是市国土资源局依照其法定职责批复的文件,因此,李某提出的申请不应属区政府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区政府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告知李某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综上所诉,面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的现象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有关部门也没有作为的话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核。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政府的工作中去,深化我们与政府的关系,让政府建设成为一个廉政、阳光透明的政府。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或者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在线咨询律聊网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但这些污染现象却屡见不鲜,甚至一年比一年猖獗。那么环境污染如何举报?这些环境污染又归哪些部门管理呢?瑞律今天就来为您讲解一下环境污染举报的相关问题。一、环境污染如何举报举报环境...
2020年农村荒山荒地被征收怎么补偿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和青苗补偿归开垦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电力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取得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适时地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检举揭发涉电犯罪,同涉电违法犯罪行为...
一、拨打12315举报电话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报告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要...
一、非法征地由谁来管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
1.关于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价格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如何举报价格欺诈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所以,大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
刑事案件冤案如何申诉 刑事案件冤案如何申诉2018年5月30日,崇德社会工作中心苏皖助理警员张淑琴作了《刑事申诉:当事人承认了伪造证据,我该如何申诉?》一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截至发稿前,涉案证据仅依照笔录交与办案机关,案件终...
随着城乡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房屋拆迁变得越来越平常,但是拆迁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强拆, 那么,对于强行拆除这样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
实践中,由于征收方、被征收方在信息获取、权力地位上的不平等,常常有被征收人拿不到合理补偿,,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发生。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往往有以下几种救济方式。 一是自行对抗,这是一种私力救济的方式。通常表现为几位甚至数十个被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