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法院可以执行吗(房产证抵押法院可以执行吗)

2023-06-06 13:30发布

房产证抵押法院可以执行吗

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 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扩展资料 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法院可以执行抵押房产吗(房产抵押贷款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问:法院是否能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请提供法律依据。在法院查封了已经被抵押的房产期间内,该宗房产抵押期满,银行在不知被查封这一事实情况下进行续贷,被已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房管局再次作了抵押登记,责任谁付?若执行通知书上标明的被查封的房产证是已经被注销的房产证又如何处理? 答: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法院可以执行抵押的房产吗(已经抵押房产,法院可以执行)

问:法院是否能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请提供法律依据。在法院查封了已经被抵押的房产期间内,该宗房产抵押期满,银行在不知被查封这一事实情况下进行续贷,被已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房管局再次作了抵押登记,责任谁付?若执行通知书上标明的被查封的房产证是已经被注销的房产证又如何处理? 答: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法院可以执行被抵押房产吗(被执行人的房子已经抵押能不能被法院拍卖)

问:法院是否能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请提供法律依据。在法院查封了已经被抵押的房产期间内,该宗房产抵押期满,银行在不知被查封这一事实情况下进行续贷,被已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房管局再次作了抵押登记,责任谁付?若执行通知书上标明的被查封的房产证是已经被注销的房产证又如何处理? 答: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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