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现行《道交法》已将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事故认定书) 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现行《道交法》已将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事故认定书) 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现行《道交法》已将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事故认定书) 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
可以的。 1、公安机关在受理期限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公安机关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
可以邮寄。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最让人关心的事情某过于事故认定书了。因为,拿到它,就可以知道双方在事故中责任的大小。而责任的大小,意味着以后双方责任承担的比例,责任小的,少承担赔偿,责任大的,则意味着多赔偿。但是,很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
出现交通事故以后,报警交警取证了,一般轻微的事故交警会判定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一定要本人吗?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一定要本人吗1、交通事故认...
众所周知,源于汽车数量的激增,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而依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通常直接关系到民事赔偿金额,或者直接关系到肇事司机...
可以的。 1、公安机关在受理期限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公安机关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1、首先,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一种行政行为,因此,对于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源于汽车数量的激增,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而依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通常直接关系到民事赔偿金额,或者直接关系到肇事司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行使职权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认定事故双方过错的证据,仅具有证据效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
1、首先,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一种行政行为,因此,对于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