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与他人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情况下,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篡改部分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行为,即所谓部分篡改型行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但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中的手段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定性处理。行为人在实施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过程中,其具体手段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行为人伪造证据时伪造了某单位的印章或者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对此可以依照刑法第280条、第307条等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妨害作证罪等犯罪定罪处罚。虚假诉讼罪具体......
1. 需要了解具体案情才能给出正确答案。 2. 虚假诉讼具体表现为:(1)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2)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3)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3.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 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
一、借贷虚假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
裁判要旨1.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利用虚假诉讼的手段提起民事诉讼,不宜认定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2.区分虚假诉讼罪与虚假诉讼型侵犯财产犯罪,应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分析其主观目的和具体行为,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基本案情公诉...
▌最高法观点:观点一: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上海欧宝公司与辽宁特莱维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案例要旨...
民间借贷涉嫌虚假诉讼认定的10个法律要点最高法观点观点一: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上海欧宝公司与辽宁...
虚假复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为虚假诉讼罪。 捏造事实怎么理解?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
法院虚假诉讼的处理具体规定: 1、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劳动争议、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案件审理中,要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要适当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 2、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传唤当事...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采取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和执行,侵害第三人、集体或者国家利益的行为。 在虚假...
法院虚假诉讼的处理具体规定: 1、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劳动争议、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案件审理中,要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要适当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 2、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传唤当事...
法院虚假诉讼的处理具体规定: 1、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劳动争议、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案件审理中,要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要适当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 2、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传唤当事...
在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的实务中,往往会出现以伪造股东签字的方式转让股权的情况,其中涉及股权转让人、股权受让人、股权受让人再次转让的受让人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均需要维护。齐精智律师提示股权转让中伪造股权签名导致的利益冲突,各方主体方均可以提起行...
【裁判要旨】实施套路贷犯罪的被告人通常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幌子,以民间借贷为假象,通过虚增借款数额、制造虚假银行流水,采用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他近亲属施压索债,或者利用虚假债权凭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套路贷犯罪,需要从整体上予以否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