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奇勇 我院在执行实践中发现,近年来,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在购买或建造房屋时,把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据了解,其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妻感情基础不牢,担心今后离婚,不愿意使用夫妻任何一方的姓名,因而在权属登记时使用自己子女姓名;二是担心若干年后遗产继承要交遗产税,为逃税而直接使用自己子女的姓名;三是怕露富,采取此种办法,分散房产登记以遮人耳目;四是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而将自己购买的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五是为了培养子女的财富观念和独立意识,使......
离婚时,大多会为财产问题争得面红耳知赤,尤其是在房产问题上,有的夫妻离婚时就想把房产赠与子女,以避免争执,那么将房产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呢?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道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专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
仙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奇勇 我院在执行实践中发现,近年来,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在购买或建造房屋时,把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据了解,其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妻感情基础不牢,担心今后离婚,不愿意使用夫妻任何一方的姓名,因而在权属登记时使用自己子女姓名;二是担心若干年后遗产继承要交遗产税,为逃税而直接使用自己子女的姓名;三是怕露富,采取此种办法,分散房产登记以遮人耳目;四是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而将自己购买的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五是为了培养子女的财富观念和独立意识,使......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一、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
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房产属于不动产,得需要协议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才万无一失
离婚时,大多会为财产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尤其是在房产问题上,有的夫妻离婚时就想把房产赠与子女,以避免争执,那么将房产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呢?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
婚后购房的房产,根据购买人、资金来源的不同,其归属也不相同。因此婚后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1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有父母出资、一方用婚前资金出资、也有用婚后财产出资。(1)婚后一方父母出钱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
子女的房屋不管是自己购买的或是别人赠送的只要房产证不是你父母的名字,法院不会查封该房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公民是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的财产的,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
1、具体看情况的。父母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家庭共同财产来偿还;将房产买到儿子名下拒不还债涉嫌转移财产损害他人利益,这种情况是可以执行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一般情况下,登记权利人即推定为实际权利人,但有证...
不会的,子女和父母财产是独立的,不会拍卖子女房产。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
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财产,或者转移财产至子女名下的行为,此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转让,法官可以追回财产,继续执行。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
一、父母欠债,法院能否执行子女名下房产 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