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中轻伤可以撤案吗(构成轻伤的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

2023-06-06 01:15发布

新刑法中轻伤可以撤案吗

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 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 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都能够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撤案。 扩展资料 刑事案件和解的条件 1、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有直接被害人 直接被害人是指“作为犯罪行为现实威胁或直接侵害的对象的自然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对象”。 直接被害人从理论上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或者威胁的被害人自己,另一类是前者的监护人或者继承人。 被害人作为刑事和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若欠缺直接的受害者,则无法与加害人就经济赔偿达成一致, 作为刑事和解制度践行前提和基础的刑事和解协议,若刑事和解协议不存,刑事和解作为修复受损的具体社会关系的一项制度, 在没有直接被害人的情况下,所谓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就无法确定,亦何来修复之说? 2、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侵犯的法益必须为个人法益 这个是法学理论界地普遍观点。额而言之,法益就是法律保护利益,而犯罪其本质上就是侵害这种被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所谓的个人法益乃是与个体直接相关的各类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 “任何法益侵害都应当‘还原’为个人法益而加以保护,与之厉害关系最密切的莫过于被害人”, 因此,作为受到侵害的个体,最有资格在受到侵害的个人法益的指引下“指出我们应该什么,以及决定我们将要怎么做”。 3、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是轻罪案件,即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轻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系数较小。 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内在因素,人身危险性能够考量犯罪人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人身危险性: 从量上来讲,人身危险性是将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强弱程度. 从质上来讲,人身危险性是再次实施犯罪的性质及给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 因此,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有无和强弱对于案件能够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而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人身危险性较小的轻罪案件方可适用刑事和解的缘由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刑事诉讼

新刑法轻伤二级可以撤案吗(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

造成轻伤以上的,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或者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根据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新刑法重伤二级可以撤案吗(刑事案件轻伤二级能撤销吗)

是的。只能写谅解书减轻他的罪行,然而法律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如果已经谅解他了,可以签字,但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还是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但是法院量刑时候会考量。 刑事案件的原告是公诉方,即检察机关。被打的人称为被害人。刑事案件中不称原告,而是公诉方。 因为公诉机关行使的是刑事公诉权,刑事公诉权是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主动追究犯罪,请求审判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定罪并处以刑罚的一种诉讼权力。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

轻伤害案件到法院可以撤案吗(构成轻伤的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

轻伤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造成轻伤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话,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在自诉过程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在自诉中,如果法院认为该轻伤案件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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