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分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
【裁判摘要】一审法院查明二审被上诉人辩称 二审法院查明 二审法院认为 再审申请人称/抗诉机关称再审被申请人辩称 本院查明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
房产已经拍卖成交,自己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起诉解决,由于提供的信息不全,只能如此回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别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
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
房产已经拍卖成交,自己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起诉解决,由于提供的信息不全,只能如此回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
2008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4条规定的通知》第二款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1333339...
2008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4条规定的通知》第二款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1333339...
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执行异议之诉,必须适应普通程序审理。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六个月之内结案。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阅读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
不能申请再审。这个诉讼不叫执行异议之诉,而是叫案外人异议之诉。因为你没有在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书送达之日10日内提起诉讼,已经很被动了。你可以考虑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律依据是民诉法202条。你还可以考虑对被执行人提起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