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间借贷合理合法,证据确凿,法院是可以判决用房产抵欠款的。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债务人唯一居住场所,那么按照民法通则就不能判决用该房产抵欠款了。...
本文由微信公号齐鲁家事(ID:gh_2043ebcd3d04)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裁判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明确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由此可见,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是法院不经拍卖、变卖程序直接裁定以物抵债的法定要件。2在法院作出以房抵债裁定前,一方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提出了异议且明确反对法院直接裁定以房抵债,另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直接以房抵债未见明确意思......
法院的判决书中的债权,只是一种可能得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需要申请执行,只有执行到了财产,才是现实的财产。因此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才能抵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 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以物抵债调解书是否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研究意见的解读有关部门就以物抵债调解书是否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问题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意见。我室经研究认为: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应当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
如果民间借贷合理合法,证据确凿,法院是可以判决用房产抵欠款的。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债务人唯一居住场所,那么按照民法通则就不能判决用该房产抵欠款了。
作者 | 李舒,唐青林来源|法客帝国【最高人民法院判例】执行程序中法院对当事人以物抵债合意出具的裁定书损害到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撤销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
编者说明: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008.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问:甲开发公司欠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1000万元,甲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
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第213期.以房抵债是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破产实践中对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管理人能否解除合同?债权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行使破产取回权?债...
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行为是否触犯第三人权益,而不宜直接出具执行裁定予以确认,以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绍:一、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公司...
如果民间借贷合理合法,证据确凿,法院是可以判决用房产抵欠款的。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债务人唯一居住场所,那么按照民法通则就不能判决用该房产抵欠款了。
被告人有一套小产权房,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因为小产权房屋是非法的,法院如果查封、拍卖,就会使非法的变成合法的,会使所有的小产权房屋都会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合法化。 但是,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被执行人可以将小产权房屋自行抵债
如果房产抵押贷款到期不还,银行起诉法院执行也不是很麻烦。一般整个过程完成六个月。逾期超过90天,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贷款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和贷款担保人所有银行账...
网友提问: 我和前夫法院离婚,房子给我孩子给我,我要支付他一半房款。现在他要求我一次付清,但我又要养孩子又要供房,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和他协商分期付款他不同意,说如果我不按判决一次性付清款他就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请问律师,他申请强制执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