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特征:
1、悬赏广告是要式行为: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
2、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偿行为: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有偿合同;
3、悬赏广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
4、悬赏广告的标的是悬赏广告中所指定的行为,即悬赏行为。
二、悬赏广告的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的条件:
1、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
2、悬赏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无效的情形。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东与平阴县平阴镇人民政府追索奖
·鲁瑞庚诉东港市公安局悬赏广告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年第1期
·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年第2期
裁判摘要:悬赏广告系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行为人履行了悬赏广告中指定的行为,即构成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要约人不得以悬赏广告非真实意思表示而拒绝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
当悬赏广告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广告人和行为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广告人的权利:接受行为人完成完成悬赏行为的成果;悬赏广告发出后,享有撤销权,但对已经完成的悬赏行为,不具有拘束力。 2,广告人的义务: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对行为人给...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①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从其定义可以看出,悬赏广告具有以下要件: 1、须有广告人。广告人是做出悬赏广告意思表示的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
当然,我们应该考虑广告相对人滥用不安抗辩权,以拒绝交出物品来索求更多的酬金或其他利益的情况出现。届时可援用《合同法》第54条因乘人之危,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该合同,请求法院根据悬赏广告的...
(1)广告相对人在得知悬赏广告后才做出意思表示。 (2)广告相对人在求赏之前与悬赏人没任何联系,如没有拾到悬赏人的东西,没有投递作品稿件等。 (3)广告相对人没有任何法定义务完成悬赏广告中的指定行为,且完成指定行为往往不会减少自己的利益。...
2007年2月4日,罗某在下班途中不慎丢失皮包一只,内含有效证件、贵重物品及现金若干。发现丢失后,罗某立即在当地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连续播发寻物启事,声称对拾到并归还皮包者给付2000元报酬,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数天后,拾得者郑某打电话给罗...
(1)广告相对人须是不特定的多个人。 (2)须广告相对人展示自己能力并申请评定。 (3)广告相对人申请评定须在悬赏广告规定的期限内。 (4)必须评定出优等。 (5)结果必须公之于众。
据某报载,1999年1月10日,某市发生一起特大杀警抢枪案后,市公安局贴出《通告》,上面描述了两名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承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踊跃提供线索大胆检举揭发,对举报重要线索或抓获扭送犯罪分子的,...
一、《民法典》悬赏广告性质是什么?《民法典》悬赏广告性质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合同才能成立。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行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标明的报酬的广告行为。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