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符合减刑的......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1、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2、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就判6年了。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 3、总之,对于罚金刑,几年前,最高人......
从法律层面来说,没有影响。但期满不缴纳的,会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则会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不交能减刑吗有一定作用。处罚罚金的目的法院让你在判决之前先交罚金,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如果你积极上交了罚金,判决结果一般会对悔罪表现有一定的认可,至少是正常判决,如果你拒不提前缴纳,法院仍然会判你罚金,执行......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1、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2、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就判6年了。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 3、总之,对于罚金刑,几年前,最高人......
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罚金的,减刑、假释从严!有财产而不执行罚金说明罪犯认罪悔罪态度差,减刑假释自然会受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第三款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
1. 法院判决并处了罚金就必须要缴纳,除非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缴纳罚金,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 2. 关于减刑假释的问题,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有悔罪表现,是减刑的考虑因素,所以作为子女,还是应当替母亲缴纳罚金,争取减刑。 3. 罚金可以...
如果判决书上没有一般不可以,这个你要找法官商量了,如果你不找法官,又不交钱,法官会把你收监的
按规定执行罚金刑应是原审法院,但在服刑地法院缴纳也是可以的。缴纳的方式是由法院开缴款通知书,你拿到银行直接上缴财政专户。 现在缴纳罚金是减刑的一项条件,如果不缴纳罚金,可能被不减刑或少减刑。但如果你家乡不是服刑地,不负责减刑,在家乡缴纳还是...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
有用。律师是提供法律援助、法律辩护、代理服务、监狱提请减刑服务的。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建立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
按规定执行罚金刑应是原审法院,但在服刑地法院缴纳也是可以的。缴纳的方式是由法院开缴款通知书,你拿到银行直接上缴财政专户。 现在缴纳罚金是减刑的一项条件,如果不缴纳罚金,可能被不减刑或少减刑。但如果你家乡不是服刑地,不负责减刑,在家乡缴纳还是...
罚金不缴纳,法院会强制执行,目前主要是影响罪犯减刑且不能假释,但不会产生滞纳金。 ? 1、法院会强制执行 ?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
进监狱没钱交罚金可以减刑吗不交罚金会影响判刑,但与减刑没有关系,减刑主要取决于罪犯在监狱的表现。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