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能要回,这种管辖权异议引起的同级法院移送。在确认第二个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情况下你应该主动要回第一个法院缴纳的诉讼费,带原缴纳诉讼费的发票单据、身份证到第一个法院申请退回起诉费,也可以由第一个法院带着原案卷,将账目支票转到第二个法院,实际法院生活中,法院工作人员嫌自己转账比较麻烦都选择当事人自己退出诉讼费然后重新到第二个法院缴纳的作法,所以你应该退回来。 对于你的补充提问,既然你已经在第二法院缴纳了诉讼费,那么你就更应该把在第一个法院交的诉讼费申请退回来了。...
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扩展资料 ......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可以通过下列步骤进行退费:第一:找到主审法官领取退费函及当时缴费时的收据;第二: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如属单位......
退费,以诉讼费为例: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
退费,以诉讼费为例: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
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业务,只要签了委托代理合同的,交的律师代理费是否可以退款的问题,要看双方签订代理合同约定:通常情况下,不符合约定退还的要求,除非在签订代理合同项目里有退款的相关约定。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退费,以诉讼费为例: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 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
这种情况可以少收费的,看起诉的前期律师做了多少工作为准,如果起诉状、证据整理和立案都是律师做的,就要支付一部分律师费,如果你是被告一方,律师费聘请后什么也没做,可以不支付律师费的。但都要好好跟律师沟通。
第一,当事人与律师代理人之间是基于委托协议形成的法律服务合同,这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能否退还律师费,首先需要看你们的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可退费的情况,现实中又符合了这种情况,那完全可以按照约定来办理;第二,现实中民事诉讼不开庭...
退费,以诉讼费为例: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
第一,当事人与律师代理人之间是基于委托协议形成的法律服务合同,这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能否退还律师费,首先需要看你们的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可退费的情况,现实中又符合了这种情况,那完全可以按照约定来办理;第二,现实中民事诉讼不开庭...
关于律师费的退还问题,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从原则上讲,只要律师不存在过错,是不予退还律师费的。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规定,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