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1以“不得抵押”的财产约定“抵押”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依法被监管的财产抵押的,适用......
2021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内容较为复杂,但司法解释这一规定是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对当事人禁止或限制抵押财产转让的约定的法律效力作出的细化性规定对于今后企业运作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进行细致的解读。 那么结合《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四十三条内容,小编做如下解读: 01以当事人约定内容优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对原物权法的规定做了如下两方面的......
我国立法和司法对于抵押财产转让问题所持的态度一直处于变化中,不断探索着能够平衡抵押关系所涉各主体间利益的落脚点。 《民法典》的施行使得我国对于抵押财产的转让规则有了显著变化,确立了抵押财产可转让原则,意欲促进交易流通,但流通性的增加也可能给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带来损益,并且增加了抵押物受让人的风险。民商立法价值更趋市场化的同时,也意味着风险的伴生,过度增加的风险是否会有碍抵押权能的实现值得深思。与此同时,为适应新内容的变化,相关部门在具体办事规程上也做出了相应的变......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未还完贷款的房子,是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的。因为民法典规定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后确立了抵押物自由转让的规则,即:除另有约定外,抵押物的转让无需抵押权人同意,并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将该约定进行登记赋予其公示效力。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后对方无力偿还的,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对方约定延期偿还或者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处理法律问题:现在债务人死亡,家属明明有钱却推脱不还...
张三购房后丧偶,其子女未成年,按揭贷款正常偿还,办理产证前需进行财产继承公证,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无法继承债务,所以公证处无法开具证明,请问该户如何办理产证? 首先,未成年人有合法的继承权,只是要将继承的遗产...
展开全部 立法者为什么采取这种做法,而不是法定地上权的做法来解决土地和房屋权利的冲突,不得而知。 主是为了方便司法。 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土地和房屋在自然上不可区分,所以当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转让或者抵押时,将它们一并转让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居住权的不动产可再行设立抵押权。但是,居住权的剩余期限会对抵押权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如何平衡抵押权与居住权的关系,更好地保护各方利益,是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居住权的定义 ...
对于已经质押了的股权(正确的称谓应是:股份),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通过变卖、拍卖的方式来处分所质押的股份,并进行所有人的变更登记。 质押是一种债权担保形式,如果当事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向债权人提供质押的,自质押生效之时起,当事人所质押的股份在未...
最高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46条第三款规定:“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不得超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
该规定采取了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认定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和管理性强制性规范的态度。 特别提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
本司法解释除保留了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内容外较九民纪要相关规定有了细化。 原九民纪要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依法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