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因此,人民法院在法人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直接执行其分支机构的财产,故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追加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第四分公司等共计三十七个分支机构为本案被执行人,缺乏法律的依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川01执异1385号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
裁判要旨: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09月12日原文标题:能否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河南焦作山阳法院判决郭某诉某轮胎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案案 情2016年1月8日,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某公司)(甲方)与某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轮胎公司)(乙方)签订《天然橡胶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由......
法律文书生效后原债权债务发生变化的情况在执行实践中很常见,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问题。当第三人因法定事由成为义务主体时,法院就要对此下民事裁定书以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此时,便有可能产生若第三人不服该裁定能否上诉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只有不服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上诉。并没有规定对不服变更或追加义务主体的裁定可以上诉,而其它相关法律也未对此做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允许第三人上诉。 而变更义务主体不单单是程......
阅读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32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被执行人在死亡或终止时,应由其所留财产(遗...
执行案件中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情形及法律依据 : 一、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所以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
能 首先要区分被告和被执行人的区别。在狭义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即获得生效判决之前),被追加的是被告,在生效判决下达之前被追加的被告的义务并没有确定。如果被追加的被告在生效判决中被要求承担债务,那么该被告在执行程序中属于原始的被执行人,即债权人...
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吗没有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最高法院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
法院强制执行中,不能随意追加被执行人的关联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应当符合必要的法定条件。且即使符合条件,法院亦应是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相关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中所有的股权、投资权益,而不能径行追加有关有限责任公...
一、案件执行中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律理论 所谓被执行主体的追加又称追加被执行主体,指法院执行机构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民事强制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其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法定义务,而依法裁定与债务人(被行...
【案情】 2016年11月2日,张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因李某未按期归还借款,张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归还张某欠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了解到李某与其妻子王某2011年登...
【案情】 2016年11月2日,张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因李某未按期归还借款,张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归还张某欠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了解到李某与其妻子王某2011年登...
1.以执行裁判程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下可以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产生争议时,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
○陶建清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人公司、家族式公司不断增加,公司法人作为被执行主体的案件大量增加,在执行工作中经常遇到公司股东为逃避公司债务而抽逃、转移公司财产,使公司偿债能力丧失,这在被执行主体为一些家族式的私营公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