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证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的证据,必须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法庭,开庭审理之后不得提交。 如果该证据确属新的证据,则可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至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你可以参考上述标准判断你们将要补充的证据是否属于新证据,如果不是新证据,想利用这种诉讼策略搞突然袭击,法庭是不会准许的。 ......
如果案情严重的话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标准,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银行提起的是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的话,开庭前可以跟银行协商还款,开庭后没有协商的余地了。如果信用卡欠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银行会提起刑事诉讼的,持卡人会被判刑。1万-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
1、如果未在举证时限内提出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未能提出,可以补交,是否接受由法院审查。 2。当庭宣判的应在10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3、上诉期过后就可以再婚。
如果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那么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核实相关证据。也就是说,法院是否会采纳被告说法,由法院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
为了深化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提高审理刑事再审案件的效率,确保审判质量,规范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
法院不可以随便延迟开庭时间,但是法院有权利延迟开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