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决定监视居住吗(监视居住谁决定谁执行)

2023-06-06 03:47发布

法院可以决定监视居住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六条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吗(谁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2]21号《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扩展资料: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

新刑诉法7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监视居住(公安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每一章节每一法条所针对的具体事物都不相同。就比如平时大家在影视剧当中能够见到的公安机关办案时候的一些侦查手段,都在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当中进行了规范。关于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全文的内容今天就不给大家介绍了,下面要介绍的法律知识是新刑诉法7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新刑诉法7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是怎么实施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

法院可以决定监视居住吗(监视居住谁决定谁执行)


相关知识

    宁愿拘留逮捕也不愿指定监视居住这是为什么?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3:51

    监视居住,是具有一定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措施。就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度而言,监视居住,哪怕是指定监视居住,也是介于取保候审和拘留或者逮捕之间,其强度是小于拘留和逮捕的。 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宁愿拘留、逮捕也不愿...

    监视居住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来源:刑事辩护 时间:2021-09-03 00:28

    1.监视居住的决定与交付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

    监视居住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刑事辩护 时间:2022-04-20 21:57

    1.监视居住的决定与交付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

    监视居住法院可以决定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03:36

    1、监视居住期间案件被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逮捕。 2、如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被告罪行较为严重,可能判处较长刑期的,会依法决定予以逮捕。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的,送交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关押在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 第七...

    犯罪嫌疑人指定监视居住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3:53

    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有两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和指定的居所。也正是由于执行场所的不同,监视居住也可以分为住所监视居住和指定监视居住。 通俗的讲,住所监视居住就相当于居家隔离,指定监视居住就相当于到指定的...

    办理监视居住的法定程序及相关规定

    来源:刑事辩护 时间:2021-09-18 23:0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公安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1-10 19:25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自由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范围与取保候审相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

    监视居住6个月就自动解除吗

    来源:刑事辩护 时间:2021-09-04 03:39

    监视居住6个月就自动解除吗 监视居住6个月不一定,有可能会变为其他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监视居住适用中会出现哪些问题

    来源:刑事辩护 时间:2021-09-01 07:35

    一、检察机关变通为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明确规定,有权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目前,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的监视居住,往往由人民检察院自行执行,即由人民检察院将监...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执行)

    来源:其它 时间:2023-03-20 11:22

    一、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类似于俗话说的软禁。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三条,作为第七...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