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审阶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4、再审诉讼中的当事人的利益,与一审、二审诉讼中的当事人的利益是完全相同的。再审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也应当是完全相同的,再审当事人申请财产,同样应当予以支持。况且,民事诉讼法对财产保全的规定,并没有......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
离婚时能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离婚诉......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
被上诉人在二审中可以提出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
被上诉人在二审中可以提出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
可以。只要符合实质条件就可以申请,并不限定于几审法院,否则就不好解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的问题,这个制度意义就不大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