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全部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以前的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能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只有实体法上的权利人才能成为程序法中的原告。但是随着生产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出现了一些民事违法行为,因其自身特点难以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导致公共利益受损而难以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因此,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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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1】法院先受理绿发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中止审理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针对同一事由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典型案例2】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是公益诉讼的原告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是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基础性问题。从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和减少滥诉风险的角度看,为了使公益诉讼制度既能在我国适度开展,同时又能有序进行,目前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宜过宽。《...
展开全部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以前的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展开全部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以前的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
可以,公益与私益,二者并行不悖。公益诉讼代表人不得代替直接受害人行使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权;直接受害人提起的具有公益因素的环境私益诉讼属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范畴,同时,出于维护真正重要的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公益诉讼代表人在获得直接受害人起诉通知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