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点
三、律师简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并未对企业从事经常性借贷所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作出规定。企业以借款、放贷为业务,具有经常性、经营性、对象不特定性等特征。正常企业间借贷一般是为解决资金困难或生产急需偶然为之,不能以此为业。因为生产经营型企业,如果以经常放贷为主要业务,或者以此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则有可能导致该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异,质变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专门放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这将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紊乱。因此,如果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否则即视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这种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对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从效力上作出否定性评价。
来源:网络
案情简介:2013年,贸易公司分别与实业公司、化工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将化工产品转卖给化工公司,但无实际货物转移。2014年,就化工公司拖欠货款3300万余元,贸易公司诉请化工公司偿还本息,并要求保证人投资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认为:①案...
阅读提示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情形下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四种具体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
一、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一般规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才会导致无效,而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强制性规范的,一般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该种情形主要表现为出借一方或者借款方当事人变相经营金融...
裁判要旨 案情简介 败诉原因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
正文:目前,在国内民间借贷从业人员众多,但是却很少有人有自有资金对外出借,基本上都是低吸高贷,2018年可以说是整治民间借贷罕见的一年,公安部、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
利息超过24%是高利贷 民间借贷的利息由双方约定,但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借钱的人不还钱,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话,只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判决利息,超出的不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
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合同义务的,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高利贷也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一般不属于诈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裁判要旨:一、涉及诈骗类犯罪的借款合同中,诈骗行为本质上仍属欺诈行为,合同相对方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也可主张合同有效。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如借贷双方有约定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