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有分家的规矩,谁家分家不分家,还弄租啊,你的长辈也好意思瞎胡扯八道。当然违背常规分家,就准备后果自负,法律会该怎么着怎么着,由不得群众为所欲为,即这样的租不存在。凡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村里都有底账,就别提形式主义的证件了。据此也可以得出这不是土地纠纷的结论,明明是有人故意捣乱,胡搅蛮缠,何必避重就轻,自欺欺人呢,乡政府应该不会承认土地纠纷。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政府不赔偿很正常。你怎么不提你们家缴纳农业税或者公粮以及领取农业补贴的事呢,农业补贴对于政府认定是谁家的土地是非常重......
1、弟弟死亡,由其妻子、子女、父母继承。若无父母妻儿的,则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对于弟弟承包的土地,若法律允许继承人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若不允许继承人承包的,则承包利益是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1、弟弟死亡,由其妻子、子女、父母继承。若无父母妻儿的,则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对于弟弟承包的土地,若法律允许继承人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若不允许继承人承包的,则承包利益是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兄弟分家,土地分配不均,可以上法庭解决。 因兄弟分家而划分的土地是有法律效应,中间也可以不要用到公证人,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就可以了。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
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
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
如果把自己的财产平均分配给子女,以后肯定不会为争财产打起来!在日常生活中,抱有这种想法的老人不在少数。但现实真如老人想象的那么简单么?多子女家庭的老人,是否一定要立遗嘱?看完下面的案例相信读者心中会有答案!案例:家住东花市的王大爷,有三个儿...
一,不可以: 1,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 2,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 3,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
首先要确认该土地老人是否总有权利,该土地的性质以及法律框架内是否允许继承。如果以上都没问题,那么下面是否有人对该土地注入资金或者其他利益,如果没有。该土地由子女共同继承,就是儿子和女儿,和人口无关。如果没有女儿,那么兄弟两平均享受利益。除非...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针对您的问题,我做出以下解答:不可以。承包田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用于继承。 如果兄弟的户口都在本村,而且当初签承包合同时兄弟都是同一个家庭户的共同承包人:兄弟中一人死亡的,另一个兄弟可以要...
男:民仙逝新故显考(姓)公讳(名)老大人正魂名下受食之灵位,如在 ?其上/ ?金童引上幽冥殿 ?玉女迎归不夜天。 1、灵牌,是指旧时人死后暂时设的供奉祖先灵牌位牌位。牌位只写
1、房产以登记为准,既然户主是你,你最好是把该房产的产权证登记在你自己的名下,登记后,原则上这房子就是你的。 2、你与父亲最好签订一份共同出资的协议,清楚标明双方的出资情况。 这份协议能起到一个出资的证明作用,将来发生争议时,这就是...
1、房产以登记为准,既然户主是你,你最好是把该房产的产权证登记在你自己的名下,登记后,原则上这房子就是你的。 2、你与父亲最好签订一份共同出资的协议,清楚标明双方的出资情况。 这份协议能起到一个出资的证明作用,将来发生争议时,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