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某化工厂(简称A厂)于2003年10月与英国某贸易公司(简称B公司)签订双方合资组建化工有限公司(简称C公司)的合同。合同规定:合资公司总投资额为1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80万美元,A厂出资50万美元,B公司以30万美元的进口设备作为投资。注册资本由合资双方按其投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合资公司经批准成立后,A厂向银行贷款420万元人民币,于2003年12月划入合资公司账户同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办理法律手续、基建工程、专利生产技术引进等方面都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而B公司只投入了15万美元的进口设备,另50%的投资迟迟未到位,为此双方发生了争议。A厂根据双方合资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于2004年2月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仲裁庭详细审阅了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答辩和有关证据材料后,注意到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且英国公司也允诺在一个月内投资到位。仲裁庭认为这是进行调解的良好契机。而A公司却对调解心存疑虑,原因在于A公司担心B公司是外国法人,一旦其不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则成为难事。该案的首席仲裁员是某大学一位资深教授、国际经济专业的博导、涉外仲裁员,他为A公司详细讲解了涉外仲裁案件的执行问题。1958年包括我国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签署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中,规定了对仲裁裁决书的执行问题,而没有涉及调解书的执行。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可以通过请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的方式,解决其对于执行问题的担忧。首席仲裁员的解释打消了申请人的顾虑,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出具了裁决书。
天津仲裁委员会滨海分会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B区五楼,联系电话:25204008。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解答渝高法〔2017〕256号1 .对管辖异议的审查是否以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为限?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
1、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一种解...
[摘要]本文认为,为实现仲裁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人民法院对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取消区分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双轨制监督,对两类裁决的监督标准应统一限定在程序事项上;进一步完善裁决的不予执行程序和撤销程序;进...
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建设的一大进步,但还存在许多立法上的问题和实践上的不足,与国际上的通行规定和做法尚有距离。 一、规范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理由 仲裁法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并未直接规定具体的理由,而是援用民事诉讼...
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纠纷。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形要么为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是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要么是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发生了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遇见这种情况,大家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
本案要旨 我国承认国际性的临时仲裁。在涉外仲裁合同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文字表达清楚,不会让人产生任何歧义,无需当事人补充约定就能推导出对双方之间的仲裁案有管辖权的惟一仲裁机构的情况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通行的国际仲裁理论,法院不能仅凭讼争仲...
按照仲裁法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国内仲裁机构,即指根据仲裁法新组建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涉外案件。国内一些仲裁机构已经并正在受理涉外仲裁案件。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这些年在受理涉外案件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就此问题所作的一点浅见研究就教于...
在新的仲裁司法监督制度中,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对涉外仲裁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最大。与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审查相比,前者仅涉及仲裁协议本身的有效性,一般发生在案件的受理阶段,而申请撤销裁决审查的内容可包括全部的仲裁程序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与申请...
1一、生效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已驳回部分请求,执行中又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是否构成重复诉讼关于重复诉讼的问题,可见下表中的相关规定,普遍印象是针对两次诉讼(非涉仲裁)中因诉讼标的、两诉的法律关系等存在争议来界定是否构成重复诉讼。但本案涉及前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