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诉权的价值

2023-06-06 23:15发布

论环境诉权的价值

【摘要】环境诉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对于满足权利主体的需求具有积极意义,即所谓权利的价值,应该体现为对主体环境权、主体环境利益和环境权救济的程序保障。【英文摘要】Asabasicright,theenvironmentallitigationrighthasveryimportantvalue.AsfarasIamconcerned,thevalueshouldincludethreeaspects:theprotectiontoenvironmentalright,environmentalinterestandenvironmentalrightremedy.【关键词】环境诉权;价值;保障【英文关键词】environmentallitigationright;value;protection【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环境诉权的价值是指环境诉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对满足人的环境诉讼需求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主体环境权的保障;二是对主体环境利益的保障;三是对主体环境权救济的程序保障。一、环境权保障环境权是从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权利。这种权利产生的前提条件是环境危机的出现,传统法学理论不能用以指导调整环境领域的冲突,传统的权利不能成为国民保护环境的法律依据,急需要设定一种新型权利,成为国民要求保护环境、要求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在轰轰烈烈的环境保护群众运动推动下,在因为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影响到社会安定的严重现实面前,各国政府和立法、司法机构都不能无动于衷。于是,环境权从理论到实践,逐渐产生、发展,形成为权利领域一个崭新的权利。(一)环境权的定位虽然环境权的产生和发展史不长,但学者对环境权的概念、特征、属性、内容、种类、救济等问题都争议颇大,学者从各自的研究视角,对环境权提出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观点,综观学者对环境权的各种观点,就环境权的定位来说,如同人权内含生存权、发展权一样,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内含许多方面的内容。环境权与其他人权一样,是一个由多项子权利组成的内容丰富的权利系统,理论上讲,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其中,环境使用权就属于实体性的环境权。”环境权的核心在于保障人类现在和将来世世代代对环境的使用,以获得满足人类生存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环境权首先要肯定其主体对环境的使用权。[1]学者们所提出的各项具体的环境权,可以划分为实体性环境权和程序性环境权两大类。[2]我国台湾学者叶*荣先生总结了环境权几项共通的性质:1、宪法位阶。主张环境权者虽不以屡次宪法为限,但不论具体的立论为何,皆主张所谓环境权应具有宪法位阶;2、实体权。主张环境权者于对环境权作定义或说明时,固然未必使用统一的语言,但大都不离享受”、拥有”或支配”环境等字眼。在其眼中,环境权非但具有宪法位阶,且是一财产权性质浓厚的实体权;3、共有权。主张环境权的论者认为环境权应为全民所共有。4、不可转让权。具有宪法位阶且具有实体意义的环境权又被定性为不可转让的权利。[3]实体性环境权也得到了立法肯定,现有的各国环境立法中关于日照权、眺望权、景观权、静稳权、嫌烟权、亲水权、达滨权、清洁水权、清洁空气权、公园利用权、历史性环境权、享有自然权等等都是关于环境使用权的规定。[4](二)最完善的制度保障环境诉权是实体性环境权的最完善的制度保障。国民及其延伸组织所享有的实体性环境权只有得到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实现环境权的价值,而环境诉权则为环境权的救济提供了最为健全的制度支撑、最有强制力的、最具公信力的制度实施等制度保障。环境诉权在为环境权提供完善的制度救济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第一,环境诉权的制度支撑价值。由于环境的普遍性,任何主体都不可能离开环境的依托而独立生存和发展,在开发、利用环境和资源的过程中,总会产生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日益增多,因此而产生的环境纠纷也呈现爆炸式增多趋势。越来越多的环境纠纷,其实质是对不同主体环境权的侵害,因此,产生了环境权的救济问题。


相关知识

    论环境资源法的安全观

    来源:侵权损害 时间:2021-09-01 06:37

    【摘要】环境资源法是将生态安全放在首位作为环境资源法价值的出发点。生态安全是在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情况下,而跃居成为环境资源法之首要价值的。生态安全是环境资源法对传统安全价值理念的突破和发展,是对社会整体安全的维护和追求...

    举报后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作为义务的诉权规制

    来源:行政诉讼 时间:2022-07-15 11:24

    【案情】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王某某。  王某某诉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主要街路存在违法牌匾广告条幅乱涂乱画现象。原告王某某多次举报到四平市铁西区市容环卫监察队,四平市铁西区市容环卫监察大队一直不处理,存在不作为行为。【...

    论入世后我国环境标志制度的完善

    来源:侵权损害 时间:2021-08-25 23:10

    【摘要】环境标志的实施有利于环境友好产品的销售,也有成为发达国家新的贸易壁垒的趋势。入世后,我国环境标志制度的不足已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为应对WTO中关于环境标志议题的挑战,本文通过分析环境标志的特点和我国环境标志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

    论法治语境下解决涉法涉诉环境信访的理念

    来源:侵权损害 时间:2022-04-20 00:50

    自从党中央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人民群众的环境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自身周围生存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有污染找环保己成为人们的共识。据统计,环境信访案件以每年5%---15%的速度递增,而环境管理中近30%的执法活动主要...

    公诉转自诉存在的弊端是什么

    来源:刑事辩护 时间:2021-09-01 00:11

    公诉转自诉以被害人的自诉权来制约国家机关的公诉权的机制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难以把握。 第一,自诉权的不当扩张会冲击公诉的起诉裁量权。20世纪初,西方刑罚目的刑主义思潮兴起,刑罚的教育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有罪必罚的报应刑思想的至尊...

    动物的环境法律主体资格探讨

    来源:侵权损害 时间:2022-04-20 05:40

    【摘要】关于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法学界一直存在热烈的讨论。动物作为生命物质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有其生存、发展的权利。要加强对动物的法律保护,有必要突破传统的法律思维定式,进而确立动物法律主体地位。本文论述了动物具有环境法律主体资格的理论依据、...

    污染环境罪的争议问题,快来看看吧!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3:52

    摘要应当以保护法益为指导解释刑法第338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对于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污染环境罪,既不能仅采取纯粹生态学的法益论,也不能仅采取纯粹人类中心的法益论,而应采取生态学的人类中心的法益论(折衷说);只要生态学的法益与人类中...

    论我国环境正义问题的社会建构

    来源:侵权损害 时间:2022-04-20 02:19

    【摘要】环境正义问题往往隐蔽在概括性的环境问题之中,经过社会建构被认为是令人担心且必须采取行动加以应付之后,才构成问题。我国环境正义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环境正义、区域环境正义、阶层环境正义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问题是在我国社会经济长期发展不均衡、...

    刑事检察公诉的价值目的是什么

    来源:刑事辩护 时间:2022-04-20 09:55

    一、正义价值是刑事检察公诉的目的性价值目的 刑事检察公诉在构建既能满足社会和国家对它的需要,又符合自身社会事实存在属性的价值观体系的进程中,选择正义作为自身的目的价值,不惟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国家等社会事实存在都必以正义为其目的价值,...

    试论环境权保护中的知情权问题

    来源:侵权损害 时间:2022-04-20 07:21

    【摘要】环境权是一项特殊的人权,受害者往往具有人数众多、不特定、潜伏时间长等特点,其所面对的又往往是作为企业的强势群体,因此在环境权保护的过程中,尤其要强调政府的义务,也就是说,要首先确保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才能够进而有效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