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产超过二十年怎么办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137条也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如果遗产继承权遭到侵犯,必须在侵犯之后的20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最长期限20年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对于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也不存在其他人侵占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考虑分割的,一种是被继承人都协商好,共同签订一个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好,就要有一个人主动起诉到法院,要把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
展开全部 没有这个规定。 或许是理解有误。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就视为接受继承。 只有因继承纠纷而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时,才适用《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定。 上述规定中的二十年,是指诉讼时效,与超过二十年没有要就不可以继承了南辕北......
对于遗产超过二十年怎么办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137条也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如果遗产继承权遭到侵犯,必须在侵犯之后的20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最长期限20年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对于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也不存在其他人侵占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考虑分割的,一种是被继承人都协商好,共同签订一个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好,就要有一个人主动起诉到法院,要把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
对于遗产超过二十年怎么办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137条也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如果遗产继承权遭到侵犯,必须在侵犯之后的...
对于遗产超过二十年怎么办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137条也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如果遗产继承权遭到侵犯,必须在侵犯之后的...
继承权纠纷20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是这样理解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 ? ?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一、...
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继承法》第25条和第八条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我国的《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我国的《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我国的《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我国的《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我国的《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我国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