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系天歌公司的工作人员。
2017年12月23日,洪七在工作间制作水果拼盘时,被同事欧阳峰用刀砍伤,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欧阳峰系精神分裂症患者,事后被法院送去强制医疗。
洪七家属于2018年5月16日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区人社局受理后开展了相关调查,查明欧阳峰系精神分裂症患者,已被强制医疗。人社局认为,洪七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于2019年3月1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
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人社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19年6月10日,市人社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区人社局所作的认定工伤决定。
公司起诉:洪七死亡虽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不是工作原因,是被不当班的同事故意杀害,不构成工伤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理由如下:
洪七的死亡虽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非因工作原因被不当班的同事欧阳峰伤害致死,故不构成工伤。欧阳峰杀洪七是因两人的私怨,欧阳峰的杀人动机不是工作原因。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书认定本案是一起故意犯罪的刑事案件,欧阳峰的罪名是故意杀人,故洪七的死亡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死亡完全是欧阳峰非工作原因故意杀人造成的,也请洪七的家属依法另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人社局答辩:欧阳峰患有精神分裂症,公司称欧阳峰系报复杀人依据不足
人社局辩称,不同意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洪七在工作间制作水果拼盘时,被同事用刀砍伤,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的事实系检察院和法院查明的事实,且经查明洪七与欧阳峰当日并无个人冲突,洪七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认定工伤的规定。
检察院的强制医疗申请书及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书,证明砍伤洪七致其死亡的男子欧阳峰患有精神分裂症。故公司称欧阳峰系报复杀人依据不足。
一审判决:洪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洪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符合上述法规的规定,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被诉认定工伤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公司诉称洪七被杀非因工作原因,而是由于个人私怨,依据不足,难以采信。
综上,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不予支持。原审遂判决: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公司不服,上诉于上海二中院。
二审判决:本案证据无法证明欧阳峰杀洪七系因私人纠纷,人社局认定洪七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人社局提供的《强制医疗决定书》等证据,证明欧阳峰在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患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已被强制医疗,故本案证据无法证明欧阳峰杀洪七系因私人纠纷。人社局认定洪七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并无不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公司认为洪七被杀并非工作原因,而是由其与欧阳峰的私人纠纷造成,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本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人社局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作出被诉认定工伤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和法律的公平原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市人社局依法具有作出被诉复议决定的职权。市人社局在收到公司的复议申请后,经依法审查,于法定期限内作出维持被诉认定工伤决定的复议决定,并将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各方当事人,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19)沪02行终416号(当事人系化名)
来源:劳务法库
案情简介法官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所导致的损害,原则上应由第三...
基本案情李刚是某货运公司的仓库保管员,1997年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此后,其曾多次住院治疗,2005年企图自杀被人发现后送医院获救。2010年8月,李刚又因病发去医院就诊,医院为其出具了7天的病假证明。病假结束后,李刚回单位正常上班。10...
吴一刀是贵州达顺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向经理杨逍申请更换岗位被拒后愤而辞职。后因工作及生活诸多不顺,便产生将杨逍杀死的念头。张玲在公司任车间运行电脑机台组长,与吴一刀无怨无仇。2018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张玲在上班期间口头向备料科...
HR是一份高危职业,一不小心受到人身威胁。来看两个案例01某电子厂员工周某持刀将该厂人事主管王某(女,24岁)及应聘人员何某(女,29岁)砍伤,然后逃离,两名伤者不治身亡。起因是工伤争议引发的纠纷。砍人者周某患有腰间盘突出,他认为是因工受伤...
昨天,国庆假期就正式结束了。最后一天返程的路上不小心发生车祸受伤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那么,问题来了:国庆最后一天回公司的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基本案情:张某某之夫潘甲系某公司员工。2011年10月1日至7日,某公...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劳动者对于自身的权利越来越重视了,工伤这个话题也逐渐得到重视,但是在许多人印象中,工伤就是上班期间受伤或患上职业病,但真相果真如此吗?小编今天讲三个案例,看完你就明白了。 01案例一:午休期间赶去上班而受伤,算不算工...
提前上班遇车祸公司称不算工伤王某是如东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从事公司办公区保洁工作,他的工作时间为6时至11时。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他每天5点钟就到公司上班,同事对此都能证实。6月14日4时40分,他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被一辆相向而行的快...
中年妇女崔丽娟应聘到某酒店当洗碗工,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不幸摔成骨盆骨折,在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酒店方却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否认崔丽娟是其员工,拒绝工伤赔付,并打起了行政官司。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近日,此案有了结果,经江苏省徐州市...
律师解析:职工被犬咬伤算工伤吗?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此类案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第一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列举式的规定,未明确被列入的,就无法适用这一条,不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条立法本意在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受伤害职工、职工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复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