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
先决条件: 1、 在农村承包中,发包方与承包人之间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 2、 农村承包权的标的即农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对农地不享有所有权。 3、 农村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是以对承包地的管理、占有、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 法律依据: 1985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1993年7月2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简称农业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例如,在一个三口之家中,妻子因病去世,妻子生前分到的承包地并不产生继承问题,而应当由丈夫和孩子继续承包,妻子的父母不能要求继承,因为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只是在分配土地时按照人口计算土......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