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抚养关系,并不能确定有继承权。但当事人存在《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主张自身的继承权,对遗产进行继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承包收益,并非承包经营权。因此,村集体组织可以收回土地。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你说你的父母把承包地作为遗产由你的兄长继承,这是不合法的。在土地的承包期限之内你有权继续耕种这个承包经营权证下的土地。...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的范围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继承遗产的依据,首先是遗嘱。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无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 继承遗产的人包括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根据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遗产的人;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当中被遗嘱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
○张雷张小梅 刘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两子刘大、刘二。刘大、刘二成年后分别组建了自己的家庭。1998年他们所在的村进行二轮土地承包时,刘某、刘大、刘二家分别承包了责任田,并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刘某分得四亩田地。后刘某与赵...
关于林地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继承法》第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因此,被继承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具体参照《物权法》第152~155条: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
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
··土地山林可以承包经营,承包人去世,其子女经发包方同意可以继续经营。但,所有权是公有制,不能继承。 既然是五保户,就意味着没有亲属可以继续经营。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如果改了国籍,加入了外国,就不再是中华共和国国民,不再受国内赡养义务制约,我国承认一个国籍,不承认多国籍。在成为另一国籍前,需要放弃中国国籍。而放弃国籍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
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地是家庭级的,与继承一点关系没有。通过家庭延续繁衍子孙后代的家庭可以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