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书
依照婚姻法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上述这种情况,老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核债务是否存在:
(1)对于男方提出债务逐一核对,据实认定债务是否存在;
(2)要求主张债务的一方举证,某项债务是否存在,不是单凭口说而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证据包括借款证明、债权人的证词、借款用于何处的证明等;
(3)认真查核所有的证据,看看这些证据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和漏洞;
(4)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提出能反驳其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家庭收入与开支,购买房屋等家庭贵重物品的时间与债务时间矛盾,说明没有负债的可能和必要,以证明债务是虚假的,或者提供证据说明该债务是其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当事人为了多占、编造债务提供虚假证据或教唆他人作伪证,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离婚当时无法推翻的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伪造或虚编债务多占了夫妻共同财产或不法增加了该方负担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我在法院打成协议离婚了,但是我对欠账的不满,请问怎么起诉1、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在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的居住地,公民户籍所在地,是指公民的长期户口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公民在户籍所在的住所地外连续、长期居住的地点。一般认当事人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公民在其户籍迁出至入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结合本案:如果在北辰区居住满1年的,就在北辰区法院起诉;居住不满一年的则在他的户口所在地(......
看他的户籍所在地,户籍在本地的,可以在当地起诉。怎么起诉外省欠款人,在哪里起诉,需要什么材料,只有没有签字的送货单可以吗展开全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否能足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得到法院的支持,还要结合案情分析。此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首先要有证据证明买卖关系的成立,还要证明欠付的货款金额及是否到付款期限等问题。送货单可以作为买卖关系成立及交付货物的凭证之一,如果此送货单上有金额的,也可作为欠付金额的证据。如果没有金额等记录,则需要收集其它证据予以证实。总之,要结合此送货单的具体情况分析,并且需......
请把事件的具体情节说清楚。劳务纠纷是吗? 是个人名义 还是公司名义? 现在欠钱方是否承认 欠账 ?如果就是不给的话 只能到法院起诉 说不明白就聘请律师 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