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欠钱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
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
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
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网上找篇起诉状范文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修改下,将借条复印一份(若没有借条,得先想办法从对方那把借条弄到),到对方所在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就等开庭。
开庭时记得把借条原件带上,还有最好是你当时借他钱的时候从银行提款的流水作为佐证更好。
当然,你自己改的起诉状有可能说不到重点上,所以如果最好是找人代写一份诉状会专业点,网上和律师事务所都有这种服务的,希望可以帮到你,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联系,名字就是我的QQ名。
一、债务纠纷怎么去法院起诉
债权人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1、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2、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3、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申请破产还债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5、申请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它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二、债务纠纷如何向法院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
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一选择管辖法院,就是借款人的住所地(所以,您必须弄清楚借款人住在哪)。选择好管辖的法院后,就可以去这个法院起诉了。第二,写起诉书,起诉书可以事先写好,网上有范本,改一改就行,也可以到法院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手写一份。因为,借款纠纷并不是很复杂,选择后者问题也不大。第三,准备证据,起诉时也要有一定的证据,最好的证据材料,就是借条了,记住多复印几份,法院只收复印件,不收原件的。你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这样就立上案了。第四步,如果双方的证据比较少,法院就不做证据交换了,您就等着开庭。第五,如果调解成......
题目:借钱不还找不到人了怎样起诉时效-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起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之间的借款关系也越来越普遍。然而,在借款关系中,有些借款人总是借钱不还,给出借人带来了很多麻烦。当遇到借钱不还且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情况,出借人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起诉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年。自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将失去诉权。 因此,出借人在借钱不还且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时,应尽快向人民法......
可以起诉欠债人是外地人,请问一下,在哪里可以起诉可以在原告居住地起诉。怎样起诉在异地的欠债人去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管辖人民法院起诉外地人欠款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时有书面约定的,或借款发生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更多的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要起诉一个借我钱不还的人,那个人是外地的.应该到哪里起诉?这个情况要到债务人居住地法院起诉,这是法律上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借款人跑了 外地人!手上有借条!如何起诉!谢谢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
借款不还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欠钱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
准备好借条、你的身份证明、起诉书,然后你就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借款不还要怎么起诉 借款不还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欠钱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
因对方借钱不还而向法院起诉的程序主要是: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
因对方借钱不还而向法院起诉的程序主要是: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开庭审理。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
欠钱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
你借条吗,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是当然管辖法院,还要看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告隔省的网友借钱不还怎么告,要是打官司在哪边的法院?肯定到该人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别人借钱不还如何走法律程序 起诉债务人的流程是怎样欠钱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写好起诉...
第一,只有借条没有借款合同,这不影响你们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的权利。 第二,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因此,本案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宽限期届满后你们的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建议你可以按照对方身份证上的地址给对方发一份要求还款...
3位都说的不太全面,我按照你问的顺序说一下:1.拿着借条起诉就行;2.现在就可以起诉;3.有效期准确是说叫诉讼时效,是借款到期后的2年内,也就是约定还款日期后2年内要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4.万分之五,月息也就是1分5,不是高利贷,法律保护...
1.法律规定的是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长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2.可以起诉双被告,债务人及担保人共同诉借钱不还怎样起诉 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具体如下: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
欠钱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就该案而言,应当提供的材料有:诉状两份、欠条复印件一份、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