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在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必须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
可以拿着相关文件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购车款并支付必要的利息,可以在诉讼前申请对对方的摩托车进行保全和扣押。
外地公司欠钱我能在本地起诉他吗? 遇到外地公司欠钱的情况,是不是只能忍气吞声?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外地公司欠钱我能在本地起诉他吗?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外地公司欠钱,我能在本地起诉他吗?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你可以向外地公司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外地公司没有住所地,或者住所地不在本地,怎么办呢? 这时,可以考虑......
别人欠钱我可以在我老家起诉他吗?一直以来,讨回自己的债务是很多人心中的难题。而在我国,公民的诉讼权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别人欠钱我可以在我老家起诉他吗?答案是肯定的。 在中国,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地域管辖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原告住所地不同,原告可以在债务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如果债务人在我老家,我可以在老家的人民法院起诉他。 不过,在起诉之前,我们需要准......
不可以作为直接的证据,除非对方承认。而且为了2900元钱打官司,得不偿失。法院受理与否抛开,光诉讼费,律师费,还有官司的时间等等,都不只那2900,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注意点就行了。别人欠我钱不还我可以起诉他吗一般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有居住证满一年,可以在现在经常居住的地方起诉。别人欠我钱总是不还我能起诉他吗有借条就可以欠钱可以起诉吗?不是重新起诉,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一年,你已经过了强制申请执行期限,建议你到法院去试试,如果法院认为还可以立案执行,就可以执行。......
如果对方有借款借据,或者采用微信发过来借条,然后你采用微信转款给对方,这样就形成了证据链,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微信借钱不还,有聊天转账记录,手机号和名字,可以起诉吗你可以拨打12348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详细说明情况咨询是否可以起诉没...
如果对方有借款借据,或者采用微信发过来借条,然后你采用微信转款给对方,这样就形成了证据链,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微信借钱不还,有聊天转账记录,手机号和名字,可以起诉吗你可以拨打12348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详细说明情况咨询是否可以起诉我...
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与前夫有财物纠纷,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
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与前夫有财物纠纷,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
除非对方承认,否则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而且为了2900元打官司也是得不偿失。不管法院接不受理,诉讼费,律师费,打官司的时间不仅2900,还收获智慧。以后注意就好。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他吗?有欠条!你有一张说明你们关系的借据。如果你有双方的签...
有短信有汇款证明,基本上可以证实欠款事实,虽然说这并不规范,但至少可用。 关键是诉讼成本,这样的事,应该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欠款很少,恐怕还不够路费和误工费的。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就要看够不够律师代理费了。 成本方面的事,只能你...
隔得时间太久,录音证据没还就越发显得不足~~成功率不太,因为到底还没还不是你嘴巴说了算,要确凿的证据~~~这跟年纪无关,又不是判你犯罪~~别人欠我钱总是不还我能起诉他吗有借条就可以
谈对象间的花费说不清如果就是借款,有欠条找他要,不给就可以起诉提交上诉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1万元以下50元)证据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分手补偿金可以起诉吗只有微信记录?有记录证明是不合理的就可以起诉,但是一定要有证据男朋友和我分手了欠我的...
一般不行,原告就被告,就是说你只能到欠账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他,否则除非你们原来的借款合同上约定可以在你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打官司可以不经过县里直接上告到市里吗?民事案件不可以,但行政案件有可能。欠货款不还.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1、可以到法院起...
个打欠条如果是企业的授权行为或负责人行为可以直接起诉企业;如果只有个人签名没有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企业债务或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属于企业使用是不能起诉企业的,起诉企业须有证据证明是企业债务。 非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企业委托由个人出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