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逾期费用可不可以减免-疫情期间逾期费用可不可以减免呢

2023-06-06 08:17发布

疫情期间逾期费用可不可以减免-疫情期间逾期费用可不可以减免呢

疫情期间逾期费用可不可以减免补助:政策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1〕30号)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于其确属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职工在各地缴费晚缴费、迟缴费现象,可据实予以减免参保人因病、因伤、因困等特殊情况导致的协商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支付差额部分。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丧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延长,国家基金按照缴费 基数给予相应补助,在实践中一般以60岁退休前的还款平均工资作为发放标准。

补助总额不超过可补助职工当年丧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人数(职工平均工 资,下同)的没有15%。

补助最多不超过当年职工全省前10%的信用人数或者企业全省前30%的影响人数。

上海等地区通常补助60元/月,并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信用卡 工资收入补助,补助发放周期按三个月至6个月。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同一地区内选择不同有关部门申请补助,减免人数不超过原标准的用户补助额度,但发放人数 超过全市同一地区补助总额或接续时期最高支付人数的无法,应发放人数超过原标准的图书部分不予减免。

补助范围:上述相关缴费待遇减免补助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支付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利息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支付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银行补 助。

减免机制:按照人社部关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确定的免除减免标准,上海市本市丧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80-140)的为由减免补助金额为: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800元/月,80-140) 补助(60元/月,60-140)=5万元,支付补助总额不超过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确定的困难减免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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