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而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纠纷,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为自己进行仲裁,除此之外,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呢?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以下几种办法。
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均能在短期内解决纷争。尤其对劳动者来说,在许多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得到实惠。这个协商和解程序虽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在实践中确是一个解决劳动纠纷的好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程序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程序作了更为完善、更为明确的规定,不仅将调解组织由原先的一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增加为三种: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而且将调解程序缩短为15天时间。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调解协议还赋予了法律效力。如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须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上述这些新规定对于劳动者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都是非常有利的。
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维权实践中,劳动者常常会遇到一些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要注意
自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由原先的60天延长为一年时间。这对于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仍然会由于各种原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地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二)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也有调解程序,要抓住调解机会
虽然在劳动仲裁程序之前就可先行调解,但是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不愿协商,或者因双方差距大而不能达成调解协议。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之后,在审理程序当中均有一个调解程序,这个调解程序也是化解纷争的好机会。劳动者应当抓住此次调解机会,适当地退让,积极协商处理。
(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在维权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中会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致使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所以,为了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
(四)由于诉权只可行使一次,在提出仲裁请求时一定要准确无误
劳动仲裁程序属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仲裁就意味着诉权已经开始行使,而这样的诉权只能行使一次。而在维权实践中,一些劳动者急于求成,在不熟悉相关法律政策的情况下,提出的仲裁请求或不准确、或不全面,这样的仲裁请求,很容易导致部分败诉或全部败诉。而一旦在劳动仲裁阶段诉权行使之后,进入一审诉讼阶段,诉讼请求是不可随意增减或者变更的,除非与原诉求具有不可分性,否则,法院会将新增减或者变更的诉求列为新的争议而不予审理的。
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在法定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此外,新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仲裁请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畴。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话题,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采取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办法,当然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小编也要提醒广大劳动者,保留自己的工资条和相关录音,入股将来走上法庭,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信息。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瑞律律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37条的规定,解决 合同纠纷共有4种 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为了...
本期点评嘉宾卢*民 案件回放 2008年12月,张某应聘到一家生产企业从事生产加工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000元,转正后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张某在自己的工作岗位积极努力工作,表现良好,在试用...
公司如何起诉员工失职需要举证哪些材料 公司如何起诉员工失职需要举证哪些材料呢?一、诉讼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
1.我国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1)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2009年8月27日其部分内容得到了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司法解释相关文件有:劳...
1.劳动纠纷案件涉及的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劳动人事争议仲...
1.我国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1)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2009年8月27日其部分内容得到了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司法解释相关文件有:劳动部...
(一)学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在外出务工之前和工作中应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一些跟务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学习《劳动法》和中央有关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合法...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
案情: 李某是一家制衣公司职工。2015年11月13日19时许,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出事故受伤致昏迷状态,送医后一直未醒,不久后死亡,医院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致死。由于事发路段无电子监控和其他交通信号控制,事发现场没发现事故相...
1.劳动法上关于员工培训方面的具体规定 劳动法关于员工培训方面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