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手续有: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二、哪些情形可以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合上面所说的,办离婚如果走协议的方式,那么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同时还需要提交齐全相关的证件,这样才能获得认可,协议离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只有冷静期过了之后才能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处理。
有一些国家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但在我国就不认可自动离婚。也就意味着夫妻若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才行。而现实中如果一方要想离婚的话,此时要如何操作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呢?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自然需要手续要求就不一样...
分两种情况:双方协议离婚的,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方式有以下两种: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均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证,手续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好办,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证。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
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好办,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证。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
三,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解除夫妻关系、双方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 6、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并注销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