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区配套设施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
二、
(一)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二)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三)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四)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五)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六)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七)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八)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三、
(一)商业配套: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一般按每千人平均拥有商业面积计算,应不低于600平方米。新建社区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
(二)教育配套:社区托儿所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
(三)体育配套:人均室外用地面积宜为0.30-0.65平方米/人,人均室内建筑面积宜为0.10-0.26平方米/人。
(四)交通设施:距离社区出口300米范围内应有公共交通设施。
以上就是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小区配套设施指哪些的内容,小区配套设施一般是指与居住有关的水、电、天然气、网络等,也包括周边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等,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瑞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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