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证开出是一定要拘留吗?
拘留证开出一般都是需要拘留的,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二、拘留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1、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
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2、关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的折抵
对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是否可以相互折抵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3、延长拘留期限的计算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在司法实战中,拘留的执行是需要严格按照有关司法程序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拘留的有关事项也需要根据实际的涉案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特别是对于拘留的具体事项,还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
刑事拘留 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标准地回答是:看拘留证上填写的时间,按一个整日一个整日来计算。 拘留证上填写的时间很细,具体到分钟。拘留日期是按照整日来算的,也就是说12号下午7点送入,那么到13号下午7点才算是1天,所以要到22日下午7点,才整整满10天。 ? ? ...
一、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可能会被处以拘留,也可以不被处以拘留处罚。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因为被拘留所拘留下来也是分很多种情况,所以并非只要被拘留就会留下案底。最常见的几种拘留种类就是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拘役了,虽然听起来差不多,但是其中差别还是很大的。一、治安拘留是一定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为这种治安拘留其实是指很小的错...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一)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
由于本事故中对方并未因逃避事故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因此肇事逃逸的条件基本上是不成立的。而且事故程度并未构成交通肇事罪,最多就是承担事故全责以及无证驾驶方面的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