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支付全款房屋,开发商破产房产归谁?

2023-06-06 10:50发布

已支付全款房屋,开发商破产房产归谁?

在尚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前,开发商或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陷入破产的境地,此时买受人若已支付全额价款并已占有使用不动产,该不动产属于购房者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应否纳入破产财产,破产管理人是否有权解除关于该不动产的买卖合同

1、已支付房款且已交付的房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用于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尽管法律及司法解释等对破产财产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但司法实务中对于某一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仍存在争议,尤其是涉及物权变动的规定,对于已支付房款且已交付但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的不动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仍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面临的一个疑难问题。

1.物权变动的规则与破产财产认定的矛盾

根据《民法典》关于物权变动的有关规定,物权变动可以分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与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对于前者,我国原则上以交付(动产)或登记(不动产)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例外情形将交付或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对于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则没有统一的规则。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不同,规则也有所不同,但都有共性,即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登记仅具有宣示功能。

而对于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所有权的变动,我国法律还采取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双重要件主义。

可见,我国的物权变动规则较为复杂,对于物权的归属问题,应根据取得物权的原因选择适用不同的物权变动规则,不能简单的以是否办理不动产登记作为认定权属的依据。

实践中较为为难的是,有时严格按照物权变动规则认定某一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可能带来不公平的结果。如在不动产买卖的情形下,如果只要未办理登记,即认为所有权未转移,此时出卖人破产,买受人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就对买受人极为不公。因为买受人此时可能已经付清全部价款且已占有标的物,甚至不是因为买受人的原因未办理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将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目的是要通过公示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而对破产人的其他债权人来说,其债权的发生并非针对特定的标的物,其是否是需要通过公示加以特别保护的第三人值得我们思考。

2.破产财产的认定规则与法律漏洞

正是由于严格按照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可能会带来实质上的不公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以实现实质的公平和正义。

不过,《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二条关于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规定,并未明确列举《破产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上述两种情形,但同时增加了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兜底条款。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在《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对破产财产的界定时,上述两种情形,还能否依据《破产规定》第七十一条认定为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情形?

对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虽然《破产规定》是依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制定的司法解释,但最高人民法院并未明确废止该解释,且《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二条亦明确规定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因此,在界定破产财产时,上述两种情形仍然可以继续适用;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破产规定》第七十一条不能理解为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且虽然《破产规定》没有被明确废止,但依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四十八条关于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企业破产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的规定,应认为《破产规定》第七十一条关于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不再适用。 《破产规定》未被明确废止,应当可以继续适用,根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二条的兜底规定,在出现争议而又无其他法律明确规定时,适用《破产规定》无可厚非。退一步讲,《破产规定》第七十一条的上述规定旨在填补制定法的漏洞,即化解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所带来的问题,即便《破产规定》第七十一条在《企业破产法》实施后不再适用,制定法的漏洞也仍需要以一定的方式予以填补,否则就可能出现前述实质上的不公正性。

3.采取何种方式来填补制定法的漏洞呢?

可以通过类推适用执行异议的裁判标准来解决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所带来的问题。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如果案外人认为自己在该财产上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即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程序予以救济。

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简单说来就是,如果执行标的属于案外人所有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用益物权,即可排除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与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形下,即使案外人尚未从债务人处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用益物权,案外人对标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也可以排除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虽然案外人此时对执行标的物不享有物权,但也可能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其他民事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案外人排除强制执行意味着标的物即使暂时不属于案外人所有,但将来必定属于案外人所有,即其他当事人无法阻止案外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案外人享有物权期待权。

在此背景下,法律不仅应赋予物权期待权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也应赋予其抵御破产的效力,即若买受人享有物权期待权,此时出卖人破产,则买受人享有请求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从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而不应将标的物作为破产财产,让买受人与其他债权人一起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也正因如此,排除强制执行与抵御破产被认为是民事权益具有物权性的标志。也就是说,物权期待权虽然不是物权,但却具有物权性,因而具有排除强制执行或者抵御破产的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参照适用《执行异议与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护已经获得物权期待权的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将符合该条所列条件的标的物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更能实现实质的公平与正义。 2、破产人是否有权解除不动产买卖合同?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根据该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而对破产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主要权利义务的合同,破产人无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关知识

    最高法: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7-13 17:38

    导读【裁判要旨】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的特殊债权属性,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

    买了房,还未过户就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6-01 17:50

    说起人生喜事买房算是一件开开心心置办房屋生活有了新的盼头谁想到还没来得及过户房子就被法院查封了这是怎么回事?案件回顾2009年2月,屈某与梁某签约合作建房,约定在屈某妻子程某名下的土地上合建公寓,梁某负责出资建房42套,建成后,房屋产权归梁...

    地产大佬还不起贷款(地产大佬现状如何)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3-31 13:48

    违约的是房地产公司,贷款是借银行的,房地产公司与银行没关系,贷款还要还。不还贷款,银行会起诉你。房地产公司还不上银行贷款破产,购房者的房屋会不会被银行做抵押?一、房地产企业一旦破产,房屋是否建成就决定了该企业事实上是否可能履约。1、房屋已建...

    法院拍卖的房子可以注册公司吗(法院拍卖的破产公司的房子能买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2-30 03:04

    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类风险,如果风险过大,建议谨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一、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

    房产公司破产能拿到房子吗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1-08-30 09:03

    房产公司破产能拿到房子吗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二、房屋未建成   若企业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

    离婚,房产归谁?多达26种情形及变化!

    来源:婚姻家庭 时间:2022-04-20 11:30

    婚姻,有因房而合的,也有因房而散的,朋友们常说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无论怎样,我们都必须搞清楚几个问题,就是:你认为是你的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有没有你一半?更有可能,是你个人的房子却变成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却变成个人所有...

    2019收藏版:离婚,房产归谁?多达26种情形及变化!

    来源:婚姻家庭 时间:2022-04-20 16:53

    婚姻,有因房而合,也有因房而散,朋友们常说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无论怎样,我们都必须搞清楚几个问题,就是:你认为是你家的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到底有没有你一半?更有可能,是你个人的房子却能变成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却变成个人...

    房企进入破产清算中购房人的权利保护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3-15 14:29

    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房地产行业也进入调整阶段,部分房企显现债务危机,更有房企进入破产清算。这无不引起购房人的担忧,进入破产最终钱房两空怎么办呢? 一、商品房消费者的定义 商品房消费者是指以满足基本的生活...

    楼盘烂尾开发商成被执行人,尚未登记在业主名下的房产怎么办?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4-20 02:50

    业主购房之后发生楼盘烂尾、因手续不齐不能及时办妥产权登记,法院在以开发商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对尚未登记在业主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怎么办?日前,广东省高院对深圳一起购房案件作出宣判:在因开发商自己的债务原因被法院强制执行,购房者有权对抗法院对...

    夫妻一方出全款,另一方签合同,房子归谁?(案例+解析)

    来源:合同事务 时间:2021-11-12 11:34

    ▌裁判要旨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是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但不因此影响合同效力。再婚夫妻婚前一方给付房款,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可认定为订立合同方的当事人的财产。签订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母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