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作为损失赔偿的常见主张方式,法律上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标准,仅仅规定了违约金约定过高过低予以调整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
通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约定,这时则应按合同约定。
三、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含3%)的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不予支持。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房户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户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房户;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买房户,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户。
四、恶意欺诈,房产商将负惩罚性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房户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五、三种类型房屋不适用《司法解释》。
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三种因其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不适用《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将其调整的范围明确限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
六、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房户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也应该支持)。
相关阅读: 购房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该如何调整?
答: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更多]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七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
并且,不因为采取了其他救济方法,丧失再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请求赔偿包括如下措施:
1、实际补进(Cover)。
如果买方撤销了合同,在撤销合同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指最低价)购买了代替物,买方可以取得两者之间的价格差额和卖方造成的损失补偿(如价格以外的,额外的开支)。
这就叫实际补进。
2、如果没有实际补进货物,也可以按当地价格计算,取得价格差额和损失补偿。
买方违约主要有的情形:
1、不付款。
2、延迟付款。
3、不收取货物。
4、延迟收取货物。
扩展资料:
买方拒绝收货或拒绝付款的应对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国际惯例,买方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卖方可主张如下权利:
1、损害赔偿。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或者与合同有关的其他应付金额的,另一方有权收取延迟支付金额的利息。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解除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为,无论对于卖方或者买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均应以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已构成根本违约。
展开全部 小区业主违约装修、违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管理的顽症。物业公司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这些业主,能否在诉讼中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物业管理具体处于哪个阶段而定。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可以原告身份起诉违约装修的业主。某物业公司管理的一个小区,业主违反进户时签订的《住宅使用公约》中明文禁止的行为,擅自用无框玻璃窗封了自家阳台。物业管理公司再三做工作无效,只得以原告身份起诉至法院。案子从简易庭打到合议庭,经过三次庭审,物业公司终获法院支......
裁判要点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公司,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案涉《采购合同》签订于2008年4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之前......
关于逾期接收公约的规定是什么 - 关于逾期接收公约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通讯工具的普及,人们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加便捷。然而,这也使得人们在生活中容易产生逾期接收的习惯。那么,关于逾期接收公约的规定是什么?关于逾期接收公约的规定是什么意思?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逾期接收公约。逾期接收公约是一种规定,旨在确保人们在特定情况下能够及时接收送达的通讯信息,从而避免因为逾期接收而产生的误解和麻烦。 那么,关于逾期接收公约的规定是什么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逾期接受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作出答复或提出意见,导致其答案或意见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接受的情况。在国际贸易领域,逾期接受规定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公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旨在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本文将试述《公约...
展开全部 小区业主违约装修、违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管理的顽症。物业公司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这些业主,能否在诉讼中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物业管理具体处于哪个阶段而定。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
展开全部 小区业主违约装修、违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管理的顽症。物业公司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这些业主,能否在诉讼中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物业管理具体处于哪个阶段而定。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
展开全部 小区业主违约装修、违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管理的顽症。物业公司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这些业主,能否在诉讼中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物业管理具体处于哪个阶段而定。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
1案情1995年12月22日,hemofarmDD、MAG国际贸易公司与**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签订了《**——海慕法姆制药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下称合同),成立**——海慕法姆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其58条为仲裁条款...
展开全部 小区业主违约装修、违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管理的顽症。物业公司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这些业主,能否在诉讼中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物业管理具体处于哪个阶段而定。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
展开全部 小区业主违约装修、违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区管理的顽症。物业公司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这些业主,能否在诉讼中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物业管理具体处于哪个阶段而定。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有望进一步规范。3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在京举行《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下称《催收自律公约》)签署仪式。会上,协会会长李东荣以及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出席仪式并发表致辞,部分...
1.中国的对外贸易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一)对外贸易经营权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放开了对...
根本违约如何承担责任大陆法系国家认为,合同债务人只有存在可归责于他的过错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大际法系国家采取的是过错或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前者如《德国民法典》第276条:债务人,法无其它规定,应就其故意或过失的行为负其责任。后者如《...